兼山書院是唐代和北宋州學設在州衙,南宋淳熙六年(1179)始由知州張淵遷建於東園。廣元劍閣中學圖書館“兼山書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兼山書院
- 外文名:And College Hill
- 時期:唐宋
- 地理位置:劍閣縣
歷史簡介,宋元初具規模,明季興盛,清代復興,近代變革,
歷史簡介
元至順三年(1332)知州任睿在州治所後建親民書院。明正德十四年(1519)知州李璧將州城南兼山書院(實為黃裳祠廟)改建於州城東 ,延師教徒,以廣文教。明嘉靖三十二年(1553)知州陳叔美遷建於學街(今劍閣中學校址)。明季兵火,化為灰燼。清雍正五年(1727),知州李梅賓於州學前200餘步徵得孫氏地,重建兼山書院。道光十六年(1836)知州張嗣居遷建於州城小東門內(即今劍閣縣進修校址)。
宋元初具規模
淳熙十三年(1186)知州楊為緝重修大成殿,當年冬月動工,次年春完工。紹熙元年(1190)劍州升為隆慶府。翌年,隆慶知府費少南、通判吳旰重修學宮,並在原有基礎上加以擴建,繞以垣牆。慶元元年(1195)隆慶府教授趙大全修講學、聚辯之所-明善堂。紹定四年(1231)教授王 應在其東建成三賢堂,畫周敦頤、程顥、程頤像於內,朱熹侍其左右,陳概、趙大全二人附於後,以示弘揚程朱理學。
元皇慶三年(1313),劍州遵令以宋儒周敦頤、程頤、邵雍、司馬光、張載、朱熹、張呂祖譴等從文廟。
元末兵火,學毀廟存。
明季興盛
明洪武五年(1372),署劍州事昭化縣丞董養性於舊址左近取民間住房構為堂齋。正統十四年(1449年)知州宋誠、訓導陳迪實在舊址之右重建儒學,修明倫堂(即大成殿)和東西齋舍,立重門於外,門外設習射場地。繚以圍牆護欄。景泰三年(1452)知州王 維修。鹹化十年(1485),知州張明改建堂齋。弘治七年(1494),知州禹祥建號舍(諸生宿舍)20餘間和義路、儒林二坊。正德十年(1515),知州李璧、州判趙思仁倡鑄明倫堂銅鐘,並於正德十二年(1517)修葺學宮。嘉靖二十四年(1545)知州劉焯距舊學百武(舉足一次跨出的距離為武,即半步)新建州學。嘉靖二十九年(1550)冬十月,知州陳叔美選擇舊址西上方平曠之處重修文廟學宮,計有大成殿、東西二廡、 戟門、欞星門、啟聖祠、名宦鄉賢祠、尊經閣、敬一亭、庖廚倉儲、階砌圍牆、門外左右而坊,歷時兩年多,至嘉靖三十二年(1553)春二月竣工。萬曆四十五年(1617),何出圖以閬郡別駕劍州事,鑒於文廟頹敝,遂於萬曆四十六年(1618)量采劍道植柏重修殿宇。萬曆四十八年(1620)知州張嗣謨維修學宮,於文廟東南邊劍奎樓。
清代復興
明朝末年,文廟學宮殿於兵燹,清順治十四年(1659)知州徐恭重建明倫堂。康熙二十三年(1684)署劍州事成都司馬閻永吉重修考棚。康熙二十九年(1690)劍州學正鄒 增建東西廡、戟門、名宦鄉賢祠。康熙五十一年(1712)學正楊鵬羽修欞星門。雍正二十九年(1690)知州李梅賓重修東西二坊、欞星門、鐘樓、鼓樓、鑿泮池,此至劍州文廟建築形制臻於完備。
同治八年(1869)湖南布政使李榕被罷黜,回到故里劍州何馬溝,在家中開設學館,授文講經。同治十一年(1872),應地方官紳之請,率子弟門人重修《劍州志》。同時主兼山書院講席。同治十三(1874)李榕與知州李星階合計,重修劍州考舍,並作《重建劍州考舍記》光緒五年(1879)李榕出川東南遊,光緒八年(1882)遊歷歸來,於次年復主兼山書院講席。
近代變革
清光緒二十七年(1901)改全國省、縣書院為學堂,書院之名遂廢。劍州高級國小堂成立於光緒三十一年(1905),地點在兼山書院。同時撤消儒學學正、訓導等職官,設勸學所,視學員兼總董。辛亥革命後,劍閣行政建置降為縣,教育行政機構改為教育局,另建教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