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兼併權
- 類型:權利
- 主體:企業
- 備案部門: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詳細信息,
詳細信息
兼併權
指企業有權與其他企事業單位聯營;依據自願、有償的原則,可兼併其他企業,但須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指企業有權與其他企事業單位聯營;依據自願、有償的原則,可兼併其他企業,但須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
詳細信息兼併權 指企業有權與其他企事業單位聯營;依據自願、有償的原則,可兼併其他企業,但須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 ...
企業兼併是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企業根據契約關係進行股權合併,以實現生產要素的最佳化組合。企業兼併不同於行政性的企業合併,它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通過以現金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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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按照自願、有償的原則,可以跨地區、跨部門、跨所有制兼併其他企業,報政府主管部門備案。各級政府和任何部門不得以行政手段干預優勢企業的兼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