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官

具官,漢語辭彙。

拼音:jù guān

釋義:(1).配備應有的官員。(2).居官。謂徒居官位。(3).猶具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具官
  • 釋義:配備應有的官員
  • 拼音:jù guān
  • 注音:ㄐㄨˋ ㄍㄨㄢ
詞目,拼音,注音,出處與詳解,典故,

詞目

具官

拼音

jù guān

注音

ㄐㄨˋ ㄍㄨㄢ

出處與詳解

1、.配備應有的官員。
史記·孔子世家》:“古者諸侯出疆,必具官以從。請具左右司馬。”
劉向 《說苑·君道》:“ 齊景公 問於 晏子 曰:‘寡人欲從夫子而善 齊 國之政。’對曰:‘ 嬰 聞之,國具官而後政可善。’ 景公 作色曰:‘ 齊國 雖小,則何為不具官乎?’”
2、居官。謂徒居官位。
史記·儒林列傳》:“及至 孝景 ,不任儒者,而 竇太后又好 黃 老 之術,故諸博士具官待問,未有進者。”
葉適《除秘閣修撰謝表》:“及此扶行而問俗,幾成屍素以具官。”
3、猶具位。
韓愈《除崔群戶部侍郎制》:“具官 崔羣 ,體道履仁,外和內敏,清而容物,善不近名。”
歐陽修上范司諫書》:“月日,具官謹齋沐拜書司諫學士。”
司馬光《乞去新法之病民傷國者疏》:“月日,具官臣 司馬光 ,謹昧死再拜上疏太皇太后陛下皇帝陛下。”參見“ 具位 ”。
明·錢謙益《尚寶司少卿袁可立授奉直大夫制》:“具官某,風簡清真,文章炳蔚。詳刑惟允,執法有聞。”

典故

《治貪秘籍》轉貼
北周開國者宇文泰,甫入政壇即鑽研統治方術。一次,他向大學士蘇綽討教治國之道,二人長談
,甚為投機。於是,野史中就有了這樣一段對話。
宇問:“國何以立?”
蘇答:“具官。”
宇又問:“如何具官?”
蘇答:“用貪官,反貪官。 ”
宇不解:“為何用貪官?”
蘇答:“你想叫人為你賣命,就必須給人好處。而你又沒有多少財富給他們,那就給他權,讓其用權去搜刮民脂民膏,他不就得到好處了嗎?”
頗有困惑:“天下者,我之天下。豈能容他們掠取?況且,放任貪官斂財,於我何益?”
蘇笑曰:“此言差矣!天下是你打下來的,當然屬於你。但對外宣稱,當說是全體黎民的。這樣,在抵禦外敵時,你將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炮灰,而且頒發任何號令,都可以百姓的名義。這些,今天暫且不談,咱們還是說貪官。貪官能得到好處,皆因你授之於權。為保住自己的小權,他們必會維護你的大權。如此,你的江山便穩如磐石,無慮可憂也。
宇仍有不解:“既然用貪官,為何又要反貪官?”
蘇曰:“這叫權術。試想,沒有貪官,何以反貪?不反貪官,又何以哄騙民眾,籠絡人心?”
宇似有所悟:“請君痛快直言!”
蘇曰:“天下沒有不貪財的官。官,不怕他貪,怕的是不忠。以反貪為名,除掉不忠的官,既可剪除異己,又可贏得百姓擁戴。這是其一。
其二,官吏只要貪墨,必留下把柄,一旦背叛了你,也便有了滅他的藉口。貪官害怕滅頂之災,自然會聽話效忠的。所以,貪官實為治國之寶,不可或缺。換言之,只有貪官在,你方可不斷整肅,以使朝廷上下皆為清一色擁護你的人”
宇聽到這裡點頭稱道:“甚是,甚是!”
蘇笑曰:“大人沉住氣,聽我往下說。其三,貪官日益增多,民怨驟起,你便可祭起反貪大旗,抓誰判誰任你定奪,配之以鼓譟,證明你心繫黎民。久之,民眾自然相信貪瀆成風,絕非你的原因,而是下面的官吏未執行好聖旨所致。其四,對罪大惡極者,取其首級,昭告天下,罰沒贓款,令百姓敲鑼打鼓以示慶賀,如是,既營造了盛世景觀,又將貪官的財寶收回到你的腰包,何樂而不為?”
宇文泰聽到這裡,禁不住大呼“妙!妙!”。從此,用貪官以培植死黨,滅貪官以消除異己,殺貪官以收買人心,沒貪財以實府藏,便成了統治者世代相傳、恪守不二的秘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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