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外國控制的非金融性公司是指由
非常住單位控制的所有常住非金融性公司和準公司。具體包括:(1)所有非常住公司的
子公司;(2)由本身不是
公司的非常住機構單位所控制的所有公司,如由外國政府控制的公司,它還包括由一組非常住單位集體控制的公司;(3)所有非常住法人或
非法人企業的
分支機構和
辦事處,該分支機構和辦事處長期在
經濟領土內從事
大規模生產,並為此被視為準公司。
本國私有非金融性公司是指
國有非金融性公司和外國控制的非金融性公司以外的所有非金融性公司和準公司,這類公司可能受、也可能不受其他
機構單位的
控制。由政府單位以外的機構單位資助的市場性非營利機構也屬於這一類,如為
企業服務的
同業公會和提供收費教育與保健服務的市場性非營利機構。
在中國,由於港澳台地區的特殊性,其他非金融性公司劃為三類,即本國私有非金融性公司、港澳台非金融性公司和外商非金融性公司。
鼓勵指標
其他金融性公司在現代金融體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其規模不斷擴大,因而對其進行監管和風險防範也是金融體系風險預警和評估中的一項重要內容。在鼓勵指標體系中,主要考察其他金融性公司的資產實力及其在
金融體系中的規模,分析和監測其他金融性公司發生
金融風險時對整個金融體系和
經濟的影響。其考察指標主要有:
其他金融性公司資產占金融系統總資產的比率是用來衡量其他金融性公司在國內金融體系中的相對重要性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其他金融性公司占GDP的比率是用來衡量其他金融性公司在一國經濟總體中的相對重要性的指標。其計算公式為:
該指標中其他金融性公司資產僅僅指其他金融性公司的金融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