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借款是建設單位的其他借款是指向銀行借入的除投資借款以外的其他各種借款,如國內儲備借款、臨時周轉借款等。為了加強建設資金管理,促進建設單位合理儲備設備,建設單位為下年度儲備國內設備所需資金,首先應從動員內部資金中解決,不足部分,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向建設銀行申請設備儲備借款。貸款期限: 中央級項目一般不超過兩年,地方級項目一般應在借款的次年6月20日以前還清。貸款本息由建設單位按期從建設投資中歸還。實行投資包乾責任制的建設單位,由於建設進度提前,年度投資貸款指標不足時,可以向建設銀行申請臨時周轉貸款。借款利息記入交付使用財產成本。借款本息按規定用建設投資歸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其他借款
- 套用範圍:會計、建築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