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士為母奔喪未告假案,此案發生於南宋時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兵士為母奔喪未告假案
- 出處:《名公書判清明集》卷十一
- 發生年代:南宋
- 涉及人物:吳保
案件經過
南宋時,有一人名為吳保,在軍中服役,未曾告假,便擅離軍營,返回家中,其罪本不能寬恕,但經調查,吳保擅離軍營,足因為知悉其母亡故,返回家中奔喪、知府受理本案後認為,依照先輩的教誨,作為孝子,應當“行役則瞻其母,出使則思其母”,而今吳保離家在外服軍役,其母在家中因病臥床不起,吳保因不能在其母親身旁扶侍,已感自己未盡孝道,今又知悉其母不豐病故,其方寸已亂,不言可知,星夜兼程,猶以為緩,自然無暇先行告假。念吳保本是回家奔母喪,應寬恕其罪。因此,對吳保免於追究責任,並且通知兵馬司,今後若需差遣軍兵前往二千里以外執行任務,或者任務需要四個月以上,而該軍士家中尚有父母年老多病,身旁又無其他人照料的,則不可差遣該軍兵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