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關於印發《兵團衛生團場標準》及《兵團衛生團場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的通知,新兵辦發〔2012〕49號,各師、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參照國家衛生城鎮標準,結合兵團實際,兵團愛衛辦重新修訂了《兵團衛生團場標準》及《兵團衛生團場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經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兵團辦公廳,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內容
兵團衛生團場考核命名和監督管理辦法
為規範兵團衛生團場申報評審工作程式,確保評審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制定本辦法。
一、申報
兵團衛生團場申報遵循自願的原則,採取自下而上逐級推薦的辦法進行。按照《兵團衛生團場標準》積極開展工作,申報團場首先應認真、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查,並廣泛徵求居民的意見和建議。自查合格後,向師愛衛會提出書面申請。申報團場應達到初級衛生保健工作合格標準且獲得生態團場(小城鎮)稱號。
申報材料包括:
(一)申報團場相關資料,包括區域、地理位置、人口、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建成區規劃圖及交通地圖;
(二)申報團場創建工作規劃、計畫、實施方案、工作匯報;
(三)愛國衛生組織管理機構設定和人員組成情況;
(四)健康教育、環境衛生、環境保護、病媒生物防制、食品安全、生活飲用水及公共場所衛生、傳染病防治、社區衛生、連隊衛生等各項工作完成情況及上一級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
二、評審
評審工作由師愛衛會辦公室進行調研、考核。評審工作包括基礎評估、材料審核、現場核查、綜合審定等程式。師愛衛會將考核合格團場有關材料以書面形式向兵團愛衛會推薦。
(一)基礎評估。師愛衛會辦公室負責組織專家按照《兵團衛生團場標準》,對申報團場進行基礎評估。評估合格者向兵團愛衛會推薦,推薦時間為每年6月底以前。推薦材料包括:
1.師愛衛會推薦報告;
2.師愛衛會辦公室基礎評估意見;
3.師愛衛會辦公室組織的民眾滿意度測評情況;
4.申報團場相關申報資料。
以上材料提供文本格式3份。
(二)材料審核。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接到師愛衛會的推薦報告後,組織有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相關部門參加的專家組對推薦材料進行審核。對於符合申報條件、材料齊全規範的團場,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根據材料審核情況,確定現場抽查的重點;對於材料不規範的團場,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告知師級愛衛會辦公室,在2周內補充完善並上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將視材料上報情況再確定現場核查事宜。對於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團場,材料審核不予通過,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告知師級愛衛會辦公室,待申報條件成熟後再行申報。
(三)現場核查。兵團愛衛會辦公室組織專家組對通過材料審核的團場進行現場核查。核查採取暗訪和明查的方式進行,暗訪重點核查申報團場日常衛生管理和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情況,並聽取單位民眾意見。暗訪書面報告和影像資料在暗訪結束1個月內反饋給師愛衛會辦公室,申報團場根據暗訪意見進行整改。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根據暗訪專家組意見及整改情況,確定是否採取進一步明查措施,明查重點核實整改到位情況。
(四)綜合審定。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每年組織專家組對通過材料審核、現場核查的團場進行綜合審定,根據綜合審定意見確定進行公示的團場名單。
三、社會公示
對通過綜合審定的團場,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在兵團有關媒體上進行為期2周的公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對有爭議的團場,由師愛衛會負責核實並將有關情況上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必要時,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派遣調查組進行核實。
四、命名
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根據綜合審定意見、公示結果和考核命名周期內日常管理情況,將達到《兵團衛生團場標準》的申報團場材料上報兵團愛衛會會議審議,經批准後予以命名。
五、監督管理
兵團衛生團場應當加強自身管理,發揮典型示範作用,並在團場醒目位置設定“兵團衛生團場”標識,接受社會監督。師愛衛會辦公室應當按照分級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衛生團場的日常管理。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對鞏固發展創建成果取得顯著成績並起到典型引路作用的兵團衛生團場,將大力宣傳和推廣其先進經驗。對在創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工作得力的愛衛會辦公室給予通報表揚;對基礎評估、材料推薦及複查工作中未認真負責、把關不嚴的愛衛會辦公室視情況進行批評;對推薦團場多數未通過的師級愛衛會,將在下一年停止其推薦資格。
兵團衛生團場每滿5年複審1次,由該團場所在師愛衛會辦公室於當年組織複查,並於6月底前將複查意見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收到師級複查報告後組織抽查複審,方式以暗訪為主。根據複審結果,兵團愛衛會對符合標準的團場予以重新確認;對達不到標準的團場,暫緩確認,限期1年整改,再次複審仍不合格者,不予以重新確認。
六、紀律要求
(一)對申報團場的要求。為客觀、公正地做好申報評審工作,實行迴避制度。自兵團愛衛會辦公室接到推薦材料之日起至正式命名前,申報團場有關材料經由師愛衛會辦公室報兵團愛衛會辦公室,評審期間申報團場不得自行前往兵團愛衛會辦公室匯報工作。
(二)對評審人員的要求。要嚴格按照標準和程式開展評審工作,評審過程中做到嚴格遵守紀律,公正廉潔,不參加與評審無關的活動。評審結果要實事求是,按照統一口徑公布,不得擅自透露評審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