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共青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共青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共青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共青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獲得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有關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實施質量強市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負責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開展市場監管行政執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
(四)負責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和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依授權開展反壟斷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公平競爭審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指導查處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等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與職能相關的綜合應急體系建設,組織指導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等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監督管理。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市本級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四)負責智慧財產權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強市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組織實施並監督嚴格保護智慧財產權的制度,推動建設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
(十五)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化妝品經營、使用衛生標準和技術規範。
(十八)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制定檢查制度,指導查處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行為,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依職責組織指導查處其他環節的違法行為。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與市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市農業農村局的有關職責分工。(1)市農業農村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2)市農業農村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對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對事故現場進行衛生處理,並對事故有關的因素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有關部門應當予以協助,市疾病預防控制機制應當向同級市場監督管理、衛生健康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綜合股(人事教育股、政策法規股)。負責機關文電、政務信息、會務、機要、統計、文書檔案、信訪綜治、安全保密、督查督辦、後勤服務、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電子政務、績效考核等工作。負責新聞宣傳、輿情管理及新聞發布等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相關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指導協調相關應急事件處置工作。組織和監督實施市場監管重大信息統一公布制度。編制本部門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財務、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執法裝備、基本建設、政府採購及相關契約文本管理等工作。組織實施內部財務審計。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隊伍建設、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幹部思想政治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機關黨建工作。負責機關工、青、婦等民眾組織建設。組織開展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及培訓工作。負責有關規範性檔案審查、協調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審查和聽證工作,組織本單位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應訴和行政賠償等相關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承擔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負責法律顧問制度建設。
(二)食品監督管理股。負責推進食品安全戰略重大政策措施的組織實施。承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對有關部門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進行評議、考核。負責分析預測及編制全市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的報告。負責組織推動食品安全創建工作,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承擔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負責和指導全市食品生產、食品經營領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食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食品生產、食品經營的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者、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和指導食品安全監督檢查,並查處違法行為。指導和監督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配合有關部門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負責全市食鹽、酒類食品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指導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定期公布相關信息。承擔和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開展食品的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工作。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組織排查風險隱患工作。
(三)藥品醫療機械監督管理股(保健品與化妝品監督管理股)。組織擬訂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生產、流通和使用各環節監督管理和專項整治的工作計畫、基本制度和方案。組織對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安全監管數據、信息的收集、報告。指導、督促各部門對藥品、藥包材和化妝品生產、流通、使用單位、醫療機構製劑室開展日常監督管理,專項整治。組織開展對麻醉藥品、精神藥品、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監督管理。按授權參與組織實施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認證工作。指導開展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安全宣傳、組織專業培訓和科普教育。組織開展上市後藥品和化妝品不良反應和藥物濫用的監測工作。辦理、化妝品、醫療器械和保健品違法違規案件、投訴舉報,督辦問題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召回和處置。組織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和開展應急處置。組織協調各相關單位開展藥品、藥包材、化妝品、醫療器械、保健品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組織開展相關不良事件監測,並開展不良事件調查和臨床使用安全性檢查工作。
(四)標準計量和特種設備監督管理股。負責全市質量巨觀管理工作,承擔產品質量誠信體系建設。推進質量強市戰略和品牌發展戰略。貫徹實施國家、省和九江市質量獎勵制度。負責生產領域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安全風險監控工作。負責工業產品(含食品相關產品)生產許可證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協助查處產品質量違法行為。組織實施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指導團體標準建設。開展工業、服務業和農業標準化工作。負責標準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依法管理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組織貫徹計量法律法規。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監督管理計量器具製造、使用和銷售。監督管理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和計量仲裁檢定。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和計量檢定人員資格。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協助查處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違法行為。    
負責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全市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特種設備生產(包括設計、製造、安裝、改造、修理)、經營、使用單位和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監督檢查。監督管理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質資格。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制定行政區域內特種設備事故應急專項預案,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特種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五)市場秩序監督管理股(網路經營監督管理股、價格監督檢查與反不正當競爭管理股、信用監管股)。貫徹實施規範市場秩序的法律法規。參與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場專項治理工作、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反不正當競爭、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組織實施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工作。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監督檢查商品和服務價格、國家機關收費、事業性收費標準的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行為。制止價格壟斷、哄抬物價、低價傾銷、牟取暴利、價格欺詐等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價格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的價格環境。負責涉及價格方面的行政複議和應訴工作。管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信訪工作。監督檢查明碼標價執行情況。
組織實施市本級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全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匯總並整理全市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提供相關信息諮詢服務。督促市場主體加強信用建設。組織指導市場主體信用分類管理工作。對市場主體年度報告公示信息進行核查。
(六)消費者權益保護股。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承擔消費者權益網路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接待公眾諮詢、投訴、舉報工作。會審有關重大消費侵權案件。
(七)商標廣告與智慧財產權股。擬訂全市商標廣告發展戰略和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商標及特殊標誌、官方標誌、馳名商標的監督管理和保護,監督管理商標的使用和印製。組織開展打擊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負責本級廣告發布登記。配合查處虛假違法廣告案件。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全市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工作,並負責對外聯絡與合作交流。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承擔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查處、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執法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八) 保留茶山街道、甘露鎮市場監督管理分局,仍為市市場監管局派出機構。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2021年11月,被江西省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列入“第十六屆江西省文明單位”候選公示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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