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1-08-04 來源:安徽三聯學院
總 則
第二條 校學生會的一切權力屬於全校本、專科學生,成員通過校學生代表大會行使權力。校學生會在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所允許的範圍內開展工作。
第三條 校學生會的基本任務:
(一)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刻苦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投身社會實踐,成為熱愛祖國、適應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的合格人才。
(二)發揮聯繫學校部門和廣大同學的橋樑紐帶作用,積極參與學校有關學生事務的民主管理,在維護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表達和維護廣大同學的正當利益,反映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三)倡導和組織廣大同學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環境和學習、生活環境。
(四)組織廣大同學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活動,推動校園文明建設,創造富有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
(五)組織協調全校各二級學院學生會的工作關係,同時加強同兄弟院校學生組織的聯繫與交往,增進了解,加深友誼,達到提高學生思想覺悟,陶冶道德情操,廣闊知識視野的目的。
第一章 會 員
第四條 凡是有本校學籍的本、專科生,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承認校學生會章程的均為校學生會會員。
第五條 校學生會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努力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積極參加學術、文體和社會實踐活動,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三)自覺遵守校規校紀,文明自律,尊師愛校;自覺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生活秩序;自覺維護學生會聲譽;
(四)遵守校學生會章程,執行校學生會決議,積極參加校學生會活動,認真完成校學生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第六條 校學生會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對校學生會工作有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二)在校學生會內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三)有要求校學生會提供正當權益保障和服務的權利;
(四)有參加校學生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第二章 學生代表大會
第七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簡稱校學代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對全校同學負責,它的常設機構是校學生會。
第八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每三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經校黨委批准,可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九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的代表以民主的方式從各二級學院學生中產生, 名額按各二級學院學生人數比例分配,具體產生辦法由校學生會主席團決定。
第十條 學生代表大會的職權:
(一)審議和通過上一屆學生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制訂和修改學生會章程;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委員會;
(四)討論和決定學生會的工作方針任務,以及應由校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它重大事項;
第十一條 校學生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由上屆學生會負責。
第三章 學生委員會
第十二條 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校學生委員會是全校學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關。
第十三條 校學生委員會的職權:
(一)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校學生會工作的重大事項;
(二)召集校學生代表大會和代表會議;
(三)選舉學生會主席團、主席;
(四)檢查、監督主席團、主席的工作;
(五)聘請校團委幹部擔任秘書長,秘書長受團委委派,指導校學生會工作。
第四章 主席團及職能部門
第十四條 主席團是由校學生委員會推選產生的校學生委員會的常設領導機構。
第十五條 主席團的職權:
(一)執行代表大會和委員會的決議,領導校學生會日常工作;
(二)召集校學生委員會會議;
(三)提名校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正、副部長(主任、副主任)。
第十六條 主席團設主席1名、副主席2-4名。
第十七條 各職能部門是校學生會的辦事機構,對主席團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學生會設以下職能機構:綜合辦公室、宣傳信息部、權益服務部、文體拓展部、學術科技部。各職能部門設部長1名,副部長1-3名,幹事若干。
第十八條 學生會主席職責:
(一)全面負責學生會工作;
(二)主持制定學生會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主持制定學生會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
(四)主持召開學生會全委會、辦公會及二級學院學生會主席例會,研究決定重要工作;
(五)根據校學生會職責,明確校學生會人員分工,帶頭落實並督促實施;
(六)主席對學生會負責並報告工作,接受學生會和全校同學監督。
第十九條 學生會副主席職責:
(一)協助主席開展工作,並對主席負責;
(二)根據學生會分工,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負責分管部門人員的日常教育和管理;
(三)完成主席交辦的各項任務,在主席不在的情況下,受主席委託執行主席職能。
第二十條 學生會職能部門部長(主任)職責:
(一)負責本部門日常工作,並對主席團負責;
(二)負責本部工作計畫的制訂、實施和總結;
(三)負責本部門工作人員的提名、工作安排和檢查督促。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副部長(副主任)職責:
(一)協助部長(主任)開展工作,對部長(主任)負責;
(二)根據部門工作分工,做好自己承擔的工作;
(三)在部長(主任)不在的情況下,受部長(主任)委託執行部長(主任)職能。
第二十二條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幹事職責:
協助部長(主任)、副部長(副主任)做好本部門工作,完成他們交辦的各項任務,並對部長(主任)負責。
第二十三條 學生會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
(一)綜合辦公室:協助主席團處理學生會的日常事務,負責學生會各職能部門、校院學生會之間以及與省學聯、外校學生會之間的協調和聯繫。做好會議安排、通知及記錄等。 建立健全學生會內部規章制度,負責學生會系統年度考評總結工作,做好學生會工作考勤、會議考勤、資料管理等。做好物品管理、場地管理等工作,負責評優評先活動獲獎等榮譽證書的製作、發放等。
(二) 宣傳信息部:協助團委宣傳部抓好團委網站、宣傳欄等的建設與管理,能以網站、櫥窗、廣播台等為宣傳陣地,開展日常宣傳工作;配合學校中心工作和團委、學生會工作部署,組織開展重大主題教育宣傳活動。負責學生會各項活動宣傳海報、展板、視頻及PPT製作;音樂剪輯播放、音響調試與操作;攝影、攝像及投影設備的使用與操作。
(三) 權益服務部:積極開展調查研究,接待學生來信來訪;集中收集學生意見,反映學生心聲,切實維護學生權益。監督學校後勤服務,協助做好食堂及商業街衛生安全檢查,做好全校教室衛生督查工作,做好重大學生活動安全保障工作。協調治理校園亂擺、亂掛、亂貼、亂畫等現象,維護校園正常的學習、生活、工作秩序。了解和掌握學生心理動態,組織開展心理健康知識講座和問卷調查。
(四) 文體拓展部:組織開展學生校園文化藝術活動,陶冶學生藝術情操,拓展學生藝術發展空間。協助大學生藝術團選拔和培養學生文藝骨幹,組織開展校園青春風采大賽和校園歌手大賽等活動。組織開展各類學生健身和體育競賽等素質拓展活動,增強學生體質,豐富學生課餘生活;組織做好學院田徑運動會及開幕式相關工作。
(五)學術科技部:組織開展學生學習交流、學術報告、科技創新等課外學習活動,積極引導和宣傳廣大同學積極參加學科及技能競賽,提高學生參加面,營造良好學習氛圍,推進校風學風建設。協助團委開展各類創新創業活動,為學生創業搭建平台好實踐機會,協助組織“挑戰杯”系列競賽、社會實踐活動等。、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二十四條二級學院學生會:
(一)二級學院學生會是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在本二級學院黨組織領導和團組織指導下開展工作,在全校性學生活動中接受校學生會統一協調;
(二)二級學院學生會可經二級學院學生大會、學生代表大會或以其它方式民主產生,並報校團委、校學生會備案;
(三)二級學院學生會的機構設定可參考校學生會的部門設定,視本二級學院工作需要決定;
(四)二級學院學生會應積極參加校學生會組織的全校性活動,二級學院學生會主席、部長須按時參加校學生會召集的二級學院學生會主席會、部長會,報告工作,交流經驗。
第二十五條 班委會:
(一)班委會是二級學院學生會的基層組織,由班長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一般由全班同學選舉產生,接受本院(系)學生會的工作協調;
(二)班委會應積極組織全班同學參加校、二級學院學生會組織的全校性活動。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章程的修改需校學生委員會三分之二或學代會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並由校學生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校學生代表大會,學代會閉會期間由校學生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