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被告人心理

共同被告人心理(mind of joint defendants)是指同一刑事(或民事)訴訟案件中互相牽連的兩個以上被告人在法庭上的心理特徵。主要有:共同被告的角色。共同被告人有共同的利益,會實行內部合作,構成共同防禦,以維護共同利益。與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擔任的角色相應,共同被告人在法庭上仍扮演不同的心理角色,或擔任主要角色、領導角色,或擔任次要角色、服從角色。

主要有:(1)共同被告的角色。共同被告人有共同的利益,會實行內部合作,構成共同防禦,以維護共同利益。與在刑事(或民事)案件中擔任的角色相應,共同被告人在法庭上仍扮演不同的心理角色,或擔任主要角色、領導角色,或擔任次要角色、服從角色。前者對後者實行心理上的控制與支配。擔任領導角色被告人的態度與意見決定共同被告人在法庭上採取的訴訟策略與訴訟行為。(2)共同被告的隱瞞。大多出於自身利益,亦有出於血緣關係、鄉土觀念和幫伙思想。在法庭上往往按開庭前或未被羈押時所定計畫實施共同防禦,替為首者開脫,掩蓋其罪行或推卸其刑事(民事)責任。(3)共同防禦的瓦解。當共同被告人的個人利益無法與案件共同利益相容時,會出現共同防禦鏈的斷裂,其中一個或幾個共同被告人改變立場,放棄共同防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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