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海損時限,是指宣布共同海損和提供相關材料的期限。《1975年北京理算規則》規定:如果在海上發生事故,各有關方應在船舶到達第一港口後的48小時內宣布;如果船舶在港內發生事故,應在發生後的48小時內宣布。有關事故和損失的各種證明材料則應在一個月內向有關方提供,全部材料必須在航程結束後一年內提供。
共同海損時限,是指宣布共同海損和提供相關材料的期限。《1975年北京理算規則》規定:如果在海上發生事故,各有關方應在船舶到達第一港口後的48小時內宣布;如果船舶在港內發生事故,應在發生後的48小時內宣布。有關事故和損失的各種證明材料則應在一個月內向有關方提供,全部材料必須在航程結束後一年內提供。
共同海損時限,是指宣布共同海損和提供相關材料的期限。《1975年北京理算規則》規定:如果在海上發生事故,各有關方應在船舶到達第一港口後的48小時內宣布;如果船舶在...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採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支付的特殊費用,由各受益方按...
③《海商法》第260條 有關海上拖航契約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④《海商法》第263條 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
共同海損制度(General Average System)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當船舶、貨物和其它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採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
《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共同海損理算暫行規則》是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制定,供海上運輸契約當事人約定採用,或作為中國的慣例,據以進行共同海損理算的規則,簡稱...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審理對民事判決的抗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
③《海商法》第260條 有關海上拖航契約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一年,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④《海商法》第263條 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
北京理算規則全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共同海損理算暫行規則》。1975年1月1日施行,是中國開展共同海損理算工作的主要依據。內容共有11條和一個前言。包括共同...
內容包括有船舶、船舶擔保物權、船員、海上貨物運輸契約、船舶碰撞、海難救助、共同海損、海上保險契約、海事訴訟時效等。書名 新編海商法學 類型 人文社科 出版...
第十一章 共同海損法律制度 第一節 共同海損概述 第二節 共同海損的認定 第三節 共同海損的理算 第四節 共同海損時限與擔保 第十二章 海事賠償責任限制...
保險期限 倉到倉條款 擴展責任條款 航程終止條款 駁運條款 運輸條款 責任保險 運費保險 共同海損費用保險 共同海損賠償 船舶油污責任險 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勞合社 勞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