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內容,六隨法,佛學常見辭彙,
具體內容
【六法戒】
(梵s!ad! Dharma^h!,巴cha dhamma^)
(1)不染心相觸,
(2)不盜人四錢,
(3)不斷畜生命,
(4)不小妄語,
(5)不非時食,
(6)不飲酒。
受持此六法達二年者,方可受具足戒為比丘尼。此依《四分律》卷二十七所載。《四分律》卷二十七雲(大正22·756c)︰‘若式叉摩那犯淫,應滅擯。若有染污心,與染污心男子身相觸缺戒,應更與戒。若偷五錢、過五錢,應滅擯。若減五錢缺戒,應更與戒。若斷人命,應滅擯。若斷畜生命缺戒,應更與戒。若自言得上人法者,應滅擯。若在眾中故妄語者缺戒,應更與戒。若非時食缺戒,應更與戒。若飲酒缺戒,應更與戒。’
《五分律》卷二十九及巴利律所載與此說相同。但是,其他諸律也有異說。如《十誦律》卷四十五列舉淫慾、偷奪、殺生、妄語、聽任男子裸身摩觸、聽任男子捉手捉衣共語等六事為六法。即將上列六法中之不染心相觸,開立為三法,而除不非時食及不飲酒二法。
又,《有部苾芻尼毗奈耶》卷十八、《根本薩婆多部律儀》卷十二等謂式叉摩那應持六法及六隨法。六法即︰
(1)不得獨在道行,
(2)不得獨渡河水,
(3)不得觸丈夫身,
(4)不得與男子同宿,
(5)不得為媒嫁事,
(6)不得覆尼重罪。
六隨法
即︰
(1)不得捉屬己金銀,
(2)不得剃隱處毛,
(3)不得墾掘生地,
(4)不得故斷生草木,
(5)不得不受而食,
(6)不得食曾觸食。
此外,《摩訶僧祇律》卷三十、卷三十八等處說式叉摩那應受二年的學戒,並隨順十八事,然未舉此六法。
佛學常見辭彙
【六法戒】 學法女所應受持的戒法,即不淫、不盜、不殺、不虛誑語、不非時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