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區水務局

六枝特區水務局

根據《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盤水黨辦發〔2014〕95號)和《中共六枝特區委辦公室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六特辦通字〔2014〕145號)精神,設立六枝特區水務局(簡稱“特區水務局”),為特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枝特區水務局
  • 轄區:盤水市
機構簡介,職能轉變,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六盤水市委辦公室六盤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六盤水黨辦發〔2014〕95號)和《中共六枝特區委辦公室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六枝特區人民政府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六特辦通字〔2014〕145號)精神,設立六枝特區水務局(簡稱“特區水務局”),為特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能轉變

(一)劃出的職責
將涉及生態文明建設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檢查職責交由特區生態文明建設和旅遊發展局承擔。
(二)加強的職責
1. 加強水源地保護和用水總量管理,推進水循環利用。
2. 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完善水資源管理制度。
(三)取消、下放、合併、轉變、承接省、市、特區人民政府公布取消、下放、合併、轉變、承接的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定水務發展總體規劃,研究起草有關地方性水務規範性檔案,提出全區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發布全區水資源公報。
(四)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編制特區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指導水務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承擔特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和標準;負責水源地保護、用水總量管理及水循環利用工作,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地下水資源(含地熱水)勘查和動態監測;負責非耕地灘涂的管理、開發和保護。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擬定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按許可權審核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
(八)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治理、開發和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九)指導農村水務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務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務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農村水電電氣化及小水電代燃料工作;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和煙水配套工程的技術管理工作。
(十)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工作。協調、仲裁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
(十一)負責涉河建設項目行洪論證;指導全區江河、湖庫的綜合治理開發;負責河道采砂管理。
(十二)開展水務科技工作;組織開展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區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三)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務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水土保持設施的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或參與水務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指導和管理城市供水、排水、節約用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管理、維護、改造以及擴建自備水源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水企業進行行業管理和指導。
(十五)承辦特區人民政府和市水務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特區水務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後勤保障、議案建議及提案辦理、目標管理、綜合性文稿起草、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宣傳等工作;負責水務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負責全區水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編制水務部門預算、決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制度建設、資金(資產)管理與監督以及績效評價工作;承擔機關並指導所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提出有關水務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負責黨建工作,宣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電子政務平台建設等工作。
(二)規劃計畫股
擬訂水務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務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重大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水務綜合統計工作;承擔水務科技的有關工作。
(三)水政水資源股(政務服務股、特區節約用水辦公室)
負責全區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以及核定水域納污能力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地熱水利用、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水能源開發、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承辦水務科技工作,負責區際河流有關事務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工作和取水許可證的核發工作;發布年度水資源公報;監督檢查有關水務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承擔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法制建設和應訴工作;組織協調水務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查辦重大涉水違法事件,協調、仲裁水事糾紛工作;負責全區水資源綜合規劃、合理調配;負責全區供水行業管理和行業特許經營的具體實施工作;編制全區供水發展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監督執行供水行業的質量技術、運營服務等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區供水價格核算的組織與論證;負責城鄉管網供水管理和城鄉供水企業(含自建供水企業)的資質管理;負責對進入城鄉供水系統(含二次供水設施、戶內管道設施)涉及飲用水衛生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協調城鄉建設中的供水管網管線的改、擴、建工作;指導、監督全區供水行業的服務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區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行業監督管理工作;編制全區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城鄉建設中的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管線改、擴、建工作;負責城鄉排水、污水處理、再生水利用的基礎設施的使用和安全監督檢查;監督執行節約用水有關政策和技術質量標準、規程、規範;負責政務服務工作。
(四)水利工程質量安全股
指導農田水務基本建設、農村飲水安全、農村節約用水和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組織擬定農田水利、農村飲水工程建設並監督實施;指導灌溉排水和節水灌溉等工作;指導水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水工程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實施灌區、水泵站工程節水改造發展規劃;指導和協調全區農田水務基本建設和雨水集蓄利用“三小”工程工作;組織實施以工代賑農田水務項目建設;指導和協調農村水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及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菸葉生產配套工程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和協調煙水配套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和綜合治理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水土流失監測、預報並公告,按許可權審核、審批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建設市場以及水務水電工程招投標的監督管理;承擔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水務工程設施、防洪工程設施、組織或參與水務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指導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執行有關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江河治理、開發和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
特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特區水務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防汛抗旱工作。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和專項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與管理、防汛抗旱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與管理;綜合協調特區防汛抗旱各成員單位工作;負責全區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災後重建工作;負責全區汛情、旱情、災情的掌握和發布,指導、監督江河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承擔特區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 特區紀委派駐特區水務局紀檢組,特區監察局派駐特區水務局監察室;核定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由特區紀委(特區監察局)統一管理。

人員編制

特區水務局行政編制10名。定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特區防汛辦主任1名(副科級,由1名副局長兼任),正副股長(主任)4名。
工勤人員編制2名,經費由特區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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