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停戰令

六月停戰令是指1946年6月6日國民政府應美國總統特使喬治·馬歇爾的強烈要求,下達東北地區國軍停止追擊東北民主聯軍的命令,以恢復國共談判。這一停戰令從6月6日開始,26日結束。有學者認為,這一停戰令是國軍在第二次國共內戰中失敗的重大原因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月停戰令
  • 時間1946年6月6日
  • 開始:6月6日
  • 結束:6月26日
簡介,背景,影響,

簡介

六月停戰令是指1946年6月6日,國民政府美國總統特使馬歇爾的強烈要求,下達東北地區國民黨軍隊停止追擊東北民主聯軍的命令,以恢復國共談判。這一停戰令從6月6日開始,26日結束。

背景

杜魯門總統支持下,馬歇爾下令自1946年7月29日到1947年5月26日,美國對國民政府武器禁運。事實上,武器援助到1947年11月才恢復。

影響

駐中國美軍指揮官魏德邁將軍後來在國會作證指出,六月停戰令後國軍士氣低落是最終失敗的重要原因。而武器禁運和美國對國民政府其他支持的失敗,以及中國和美國的反國民政府各種宣傳都直接造成了士氣低落。陳納德將軍等也支持這種觀點。
蔣中正在他撰寫的《蘇俄在中國》中對他在1946年6月6日頒發第二次停戰令對東北戰爭的影響,做出了這樣的結論:
從此東北國軍,士氣就日漸低落,所有軍事行動,亦陷於被動地位。可說這第二次停戰令之結果,就是政府在東北最後失敗之惟一關鍵。當時已進至雙城附近之追擊部隊(距離哈爾濱不足一百里),若不停止追擊,直占中東鐵路戰略中心之哈爾濱,則北滿的散匪,自不難次第肅清,而東北全境亦可拱手而定。若此共匪既不能在北滿立足,而其蘇俄亦無法對 共匪補充,則東北問題自可根本解決,共匪在東北亦無死灰復燃之可能。故三十七年冬季國軍最後在東北之失敗,其種因全在於這第二次停戰令所招致的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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