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3〕32號印發《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10年印發的《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六政辦〔2010〕138號)予以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六政辦〔2013〕32號
- 類別:規範性檔案
- 印發時間:2013年11月11日
- 施行時間:2013年11月11日
2013年11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3〕32號印發《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10年印發的《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六政辦〔2010〕138號)予以廢止。
2013年11月1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3〕32號印發《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該《辦法》共16條,由六安市財政部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2010年印發的《六安市本級財政結轉結餘資...
六安市本級預算管理辦法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市本級財政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強化預算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安徽省省級預算管理辦法》(皖政辦〔2012〕4號),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市本級預算由市直各...
安徽省省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 發布單位 安徽省省級財政廳 發布時間 2010年8月19日 法規內容 第一條為全面提升財政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最佳化財政資源配置,加快財政支出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預算法》、《安徽省預算...
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中央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管理,最佳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以及財政預算和國庫管理制度等有關規定,制定本...
對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其資金管理辦法有具體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未作具體規定且連續結轉兩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資金使用方本級財政總預算統籌安排。(六)加強地方政府性基金結餘結轉資金管理。完善政府性基金支出管理方式,...
對上級專項轉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結轉項目,其資金管理辦法對結餘結轉有具體規定的,按規定執行;未作具體規定且超過預算確定期限一年以上的,可在其資金管理辦法規定的用途和使用範圍內,調整到其他級次或同類項目,並報上級財政部門備案。對於...
(一)健全制度辦法。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通知》有關要求,加快制定各項財政存量資金管理辦法,著力建立盤活財政存量資金與預算編制、執行等掛鈎機制。現有管理辦法與《通知》相衝突的,要儘快修改完善。(二)加強預算管理。各級財政部門要...
結餘資金是指同各級財政有繳撥款關係的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在預算年度結束時,尚未列支出的財政撥款資金。結餘資金管理 結餘資金管理是指各級財政部門,為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通過制定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管理辦法,對財政撥款專項結餘...
第九條 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轉和結餘按規定使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第十條 行政單位編制預算,應當綜合考慮以下因素:(一)年度工作計畫和相應支出需求;(二)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三)...
一是財政財務政策方面的原因。由於國家對事業單位實行的是核定收支、定額或者定項補助、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結餘留用的資金可以提取職工福利基金和轉為事業基金,分別用於職工集體福利待遇、集體福利設施建設和彌補事業收支差額...
第二十六條 總會計核算的負債具體包括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暫收及應付款項、應付政府債券、借入款項、應付轉貸款、其他負債、應付代管資金等。應付國庫集中支付結餘是指國庫集中支付中,按照財政部門批覆的部門預算,當年未支而需結轉下一...
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掌握預算執行動態,深入分析預算執行中反映出的各類問題,特別是要加強對預算收支執行、國庫存款、結轉結餘、暫付暫存款和財政專戶資金的分析,研究採取切實可行的操作管理辦法,並要結合各地區、各部門預算執行和排名情況,...
《景德鎮市市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經景德鎮市政府研究同意,於2015年9月12日發布執行。檔案編號:景府發〔2015〕11號。景德鎮市市級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辦法(暫行)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財政結轉結餘資金管理,...
改進分配方式,減少行政性分配,引入市場化運作模式,建立並規範“財政資金改基金”辦法,逐步與金融資本相融合,引導社會資本增加投入。對目標接近、資金投入方向類同、資金管理方式相近的專項轉移支付予以整合。清理現行配套政策,對屬於市級...
財政結轉資金,也就是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是指當年支出預算已執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執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繼續使用的財政撥款資金。財政結餘資金, 也就是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是指支出預算工作目標已完成,或由於受政策變化、計畫調整等...
《南漳縣縣直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管理辦法》是南漳縣發布的檔案。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和加強縣直部門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資金管理,最佳化財政資源配置,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
;“財政部門對行政單位實行收支統一管理,定額、定項撥款,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從而使得預算單位不認真執行預算,不按進度使用資金,使得當年應實施的項目跨年度執行,有的甚至出現連續結轉幾年的現象,形成財政資金結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