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

2014年8月8日,六安市司法局以六司發〔2014〕36號印發《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該《辦法》共11條,由六安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科負責解釋安靜靜,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
  • 印發機關:六安市司法局
  • 文號:六司發〔2014〕36號
  • 印發時間:2014年8月8日
  • 施行時間:2014年8月8日
通知,辦法,

通知

六安市司法局關於印發《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的通知
六司發〔2014〕36號
各縣區司法局、葉集試驗區司法局:
《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已經2014年8月6日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14年8月8日

辦法

六安市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
第一條 為健全司法所建設督促檢查長效工作機制,進一步提升全市司法所建設規範化建設水平,根據《安徽省司法廳關於加強司法所規範化建設的實施意見》、《省級示範司法所動態管理辦法》、《安徽省司法所建設巡查辦法》、《六安市市級示範司法所動態管理辦法》等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司法所建設巡查,是指由市司法局統一組織,採取定期抽查、明察暗訪等形式,對全市各地司法所建設開展日常檢查、跟蹤問效並考核評分的常態化工作機制。
第三條 司法所建設巡查工作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科、社區矯正工作科會同局機關相關科室共同組織實施。
第四條 司法所建設巡查對象為全市司法所。按照《省級示範司法所動態管理辦法》、《六安市市級示範司法所動態管理辦法》等規定,對省、市級示範司法所進行跟蹤巡查,將巡查結果作為省、市級示範司法所動態管理的重要依據。對其他司法所進行日常巡查。
第五條 司法所建設巡查內容包括: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二)幹部隊伍建設情況;
(三)業務工作開展情況;
(四)所務管理情況;
(五)基礎設施建設情況;
(六)信息化套用情況;
(七)工作人員在崗情況;
(八)警車管理情況;
(九)其他工作開展情況。
第六條 司法所建設巡查步驟:
(一)組成巡查組,抽取所要巡查的司法所;
(二)實地檢查司法所,了解司法所建設及職能作用發揮情況;
(三)根據巡查情況,對司法所進行評分;
(四)向縣區司法局反饋巡查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跟蹤複查;
(五)製作巡查台賬,進行通報。
第七條 對巡查的司法所滿分為130分,其中組織機構建設15分,幹部隊伍建設情況10分,業務工作開展情況35分,所務管理情況10分,基礎設施建設情況20分,信息化套用情況10分,工作人員在崗情況10分,警車管理情況10分,其他工作開展情況10分。
第八條 司法所建設巡查評分結果作為市局對各縣區司法所建設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之一。對市級示範所的巡查情況作為市級示範司法所覆核的重要依據。
第九條 各縣區司法局可根據本辦法制定本地司法所建設巡查制度,組織開展司法所建設巡查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由市司法局基層工作管理科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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