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

2012年10月31日,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六政辦〔2012〕107號印發《關於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整合範圍、整合方式、保障措施5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
  • 類型:實施意見
  • 地方:六安市
  • 單位:人民政府辦公室
意見,一、指導思想,二、基本原則,三、整合範圍,四、整合方式,五、保障措施,附屬檔案,

意見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
六政辦〔2012〕107號
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試驗區、示範園區管委,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推進美好鄉村建設的實施意見》(六發〔2012〕16號)精神, 進一步發揮財政支農資金效益,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圍繞“生態宜居村莊美、興業富民生活美、文明和諧鄉風美”的目標要求,以支持實施村莊建設提升工程、土地整治提升工程、產業富民提升工程、環境整治提升工程、農民素質提升工程、管理服務提升工程為內容,以整合項目為抓手,按照“源頭整合、集中使用、用途不變、上下聯動、整體推進”的思路,積極開展涉農資金整合工作,持續增加投入,逐步形成涉農資金歸併合理、安排科學、使用高效、運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機制,發揮涉農資金規模效應,全面推進美好鄉村建設進程。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規劃指導、重點扶持。依據美好鄉村建設總體規劃,按照“培育中心村、整治自然村、提升特色村”的要求,確定涉農資金整合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整合和統籌安排資金,全市每年重點支持231箇中心村和若干個自然村建設。
(二)堅持縣區為主、統籌推進。建立縣(區)政府主導涉農資金整合的組織協調機制,界定涉及美好鄉村建設部門的職責,制定權責對等的工作措施,加強部門之間的溝通協作,形成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內部互動的涉農資金整合機制。
(三)堅持創新機制、多元投入。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示範引導作用,採取先建後補、以獎代補、民辦公助、貼息等方式,引導信貸資金、工商資本、民間資本等社會資金投入美好鄉村建設,以獨資、合資、承包、租賃等多種形式參與項目管理,調動社會各界和農民民眾參與美好鄉村建設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三、整合範圍

涉農資金整合範圍包括:除各種直接補助農民、有特殊用途的救災等資金外,中央、省、市、縣(區)各級財政安排下達的農業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類資金、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類資金等相關涉農資金都應納入整合和統籌安排範圍。主要包括: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小型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新農村建設資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農村清潔工程資金、農村道路建設資金、農村沼氣工程資金、林業和農業科技示範與推廣資金、農業產業化補助資金、新型農民培訓資金、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資金、耕地開墾費、農房改造資金、農村危房改造補助資金、農村污水處理站資金、擴權強鎮專項資金、科技專項用於農業支出資金、土地整治專項資金、財政專項扶貧資金、水庫移民後扶資金、農電通信改造中央專項債券等。

四、整合方式

(一)實施規劃引領。縣(區)政府要圍繞當地中心村規劃,對各部門申報的涉農項目資金進行審核把關,統一上報。市級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縣級涉農項目資金申報的監督指導,對不符合中心村規劃的,不予上報。對已審批下達項目計畫,盡最大可能向中心村建設傾斜。
(二)以縣區為單位。充分發揮縣級資金整合平台的作用,縣(區)政府要按照當地村莊布點規劃要求,對照資金整合範圍,制定資金整合規劃和實施方案,提出美好鄉村建設年度需安排的村莊建設、環境整治、產業提升、土地整治等項目資金計畫並下達各有關部門,統籌項目布局、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安排,避免項目重複建設和資金分散,確保資金集中投入使用。
(三)強化部門協調。縣(區)有關部門要對照中央、省、市項目申報指南,將納入美好鄉村建設的中心村作為重點,科學編制年度項目申報計畫,從項目申報源頭上實現項目資金整合。統籌安排、捆綁使用與美好鄉村建設有關的財政資金,把有限財力集中用於中心村建設和自然村環境治理,通過相關部門協同配合,進一步提高各項涉農資金的整體效益。
(四)加大財政投入。在不改變資金用途和管理責任主體的前提下,市、縣(區)財政要從預算編制環節入手,對性質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涉農專項資金進行歸併。各級財政都要從土地出讓純收益中拿出一部分資金用於美好鄉村建設,認真落實中央和省關於加大農業投入各項規定,不斷拓寬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渠道。通過存量調整、增量集中等方式進行整合,引導性質相同、用途相近、來源不同的各項涉農資金集中投入,做到“多個渠道進水、一個池子蓄水、一個龍頭放水”, 集中財政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市、縣(區)財政都要設立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市財政從2013年起,通過加大政府預算投入,市級財政每年安排不少於5000萬元,縣(區)每年不少於1000萬元,主要用於中心村建設和自然村整治。
(五)實施項目整合。縣(區)政府要按照“先易後難、分步實施”的原則,推進項目歸併分類整合,實施好“五項工程”。將支持產業發展的“一村一品”、科技推廣、農業產業化及與其聯繫緊密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整合,支持優勢產業做強做大;將扶貧開發、以工代賑項目中鄉村道路建設項目與“村村通”項目整合,集中財力改善農村交通狀況;將財政扶貧農村人飲項目、以工代賑水源建設項目與農村人飲安全項目整合,著力解決農村飲水問題;將扶貧技能培訓、“陽光工程”和農村勞務輸出培訓項目整合,加強農民教育培訓,促進農民素質和致富能力提高;將農業綜合開發、財政扶貧開發、以工代賑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項目與小型農田水利建設項目整合,鞏固和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產條件。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級政府要從全市美好鄉村建設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推進涉農資金整合建設美好鄉村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 視,主動參與,狠抓落實。要切實加強對整合財政涉農資金建設美好鄉村工作的領導。要明確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建立和完善財政部門以管理資金為主、涉農部門以管理項目為主、審計監察部門以監督為主,各負其責,相互協作的整合工作機制。要加強對整合涉農資金支持美好鄉村建設的宣傳,及時總結整合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推進美好鄉村建設工作順利開展。
(二)規範申報,強化管理。市、縣(區)各部門申報的項目要按照確定美好鄉村建設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的要求,建立美好鄉村建設項目庫,從項目庫中擇優選擇項目,報經同級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後,按程式申報。對上級批覆實施和本級預算安排的項目配套資金,在下達計畫後,要切實加強項目管理,全面推行和完善項目公示制、專家評審制、工程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決算審計制、竣工驗收制等,採取日常檢查、中介機構檢查和自查自驗相結合的辦法,對項目執行、資金使用、項目效益等情況進行跟蹤監督,確保資金安全運行和有效使用。對中央、省、市下達縣區和縣(區)本級安排的涉農專項資金,均通過財政部門撥付,確保資金不被截留、擠占和挪用。對竣工驗收合格的項目資金實行縣級報賬制,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直達項目實施單位。
(三)明確責任,嚴格獎懲。建立健全市對縣(區)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投入和資金整合考評機制,將縣(區)專項資金投入及資金整合情況考評結果作為市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分配安排的主要依據,納入年終工作績效考評。整合涉農資金支持建設美好鄉村工作要接受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的監督,;對在資金整合中擠占、挪用或不按規定使用項目資金,擅自調整變更項目的,市將通報批評並責令整改,必要時收回已投放資金;對嚴重違紀的,根據相關規定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
附屬檔案:六安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指導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附屬檔案

六安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指導組組成人員及工作職責
根據《中共六安市委辦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成立市美好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的通知》(辦〔2012〕82號)要求,市政府決定成立六安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指導組。
一、指導組組成人員
組 長:王 琢 市財政局局長
副 組 長:楊慶法 市財政局綜改辦專職副主任
成 員:談業文 市發改委總經濟師
趙璽娜 市扶貧辦黨組成員
鮑遠新 市民政局副局長
李 曙 市國土局副局長
曹德林 市住建委副主任
方良朋 市農委副主任
桑立良 市水利局副局長
黃永章 市林業局副局長
徐 乾 市交通局副局長
夏紀敏 市環保局副調研員
張 躍 市農業綜合開發局局長
指導組下設辦公室,張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指導組工作職責
(一)指導各級各部門編制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總體規劃、年度計畫。
(二)指導各級各部門做好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工作。
(三)指導各級各部門制定全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政策措施。
(四)指導各級各部門做好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統計工作。
(五)提出市級美好鄉村建設專項資金分配意見。
(六)參與全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政策的執行和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
(七)負責全市美好鄉村建設資金整合考核評比工作。
(八)完成市美好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建立成員單位聯絡員制度,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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