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優先原則是我國政府對發展輕工業的政策措施。1979年3月,針對當時我國出現的輕重工業比例失調的狀況,我國政府提出了“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八字方針。為了加快輕工業的發展,國家在六個方面對輕工業予以優先支持,即原材料、燃料、動力優先供應;挖潛、革新、改造措施優先安排;基本建設優先保證;銀行貸款優先提供;外匯和引進技術優先安排;交通運輸優先安排。
這一措施實施後,我國輕工業得到較快增長,輕重工業比例失調的狀況得以扭轉,“六五”期間經濟調整的任務得以基本完成。
六優先原則是我國政府對發展輕工業的政策措施。1979年3月,針對當時我國出現的輕重工業比例失調的狀況,我國政府提出了“調整、改革、整頓、提高”的八字方針。為了加快輕工業的發展,國家在六個方面對輕工業予以優先支持,即原材料、燃料、動力優先供應;挖潛、革新、改造措施優先安排;基本建設優先保證;銀行貸款優先提供;外匯和引進技術優先安排;交通運輸優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