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原文
臣聞古之
王者,必建同姓以明親,必樹異姓以
明賢。故傳曰:“庸勛親,昵近尊賢。”《
書》曰:“克明俊德,以親九族。”《
詩》云:“懷德維寧,宗子維城。”由是觀之,非賢無與興功,非親無與輔治。夫親之道專用,則其漸也微弱;賢之道偏任,則其弊也劫奪。先聖知其然也,故博求親疏而並用之:近則有宗盟藩衛之固,遠則有仁賢輔弼之助;盛則有與共其治,衰則有與守其土;安則有與享其福,危則有與同其禍。夫然,故能有其國家,保其社稷,曆紀長久,本枝百世也。今魏尊之法雖明,親之道未備。《詩》不云乎:“
鶺鴒在原,兄弟急難。”以斯言之,明兄弟相求於喪亂之際,同心於憂禍之間,雖有
鬩牆之忿,不忘禦侮之事。何則?憂患同也。今則不然。或任而不重,或釋而不任。一旦疆場
稱警,關門反拒,股肱不扶,胸心無衛。臣竊惟此
寢不安席,思獻丹誠,貢策朱闕,謹撰合所聞,敘論成敗。
論曰:昔
夏、
殷、
周歷世數十,而
秦二世而亡。何則?三代之君,與天下共其民,故天下同其憂。秦王獨制其民,故傾危而莫救。夫與民共其樂者,人必憂其憂;與民同其安者,人必拯其危。先王知獨治之不能久也。故與人共治之;知獨守之不能固也,故與人共守之。兼親疏而兩用,參同異而並建。是以輕重足以相鎮,親疏足以相衛。併兼路塞,逆節不生。及其衰也。桓
文帥禮,苞茅不貢;齊師伐楚,宋不城周。晉戮其宰,王綱弛而復張,諸侯慠而復肅。
二霸之後,浸以陵遲,吳楚憑江,負固方城。雖心希九鼎,而
畏迫宗姬。姦情散於胸懷,逆謀消於
唇吻。斯豈非信重親戚,任用賢能?枝葉
碩茂,本根賴之與。自此之後,轉相攻伐。吳並于越,晉分為三,魯滅於楚,鄭兼於韓。暨於戰國,諸姬微矣,惟燕衛獨存,然皆弱小。西
迫強秦,南畏齊楚,憂懼滅亡,匪遑相恤。至於王赧,降為庶人,猶
枝幹相持,得居虛位。海內無主,四十餘年。
秦據
勢勝之地,騁譎詐之術,征伐關東,蠶食九國。至於始皇,乃定天位,曠日若彼,用力若此,豈非深固根蒂,不拔之道乎?《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周德其可謂當之矣。秦觀周之弊,將以為小弱見奪。於是廢五等之爵,立郡縣之官,棄禮樂之教,任苛刻之政。子弟無尺寸之封,功臣無立錐之地,內無
宗子以自毗輔,外無諸侯以為藩衛。仁心不加於親戚,惠澤不流於枝葉。譬猶芟刈股肱,獨任胸腹;浮舟江海,捐棄
楫棹。觀者為之寒心,而始皇
晏然,自以為關中之固,金城千里,子孫帝王
萬世之業也。豈不悖哉!是時
淳于越諫曰:“臣聞殷周之王,分子弟功臣千有餘城。”(《文選》作人)今陛下君有海內,而子弟為匹夫,卒有
田常六卿之臣,而無輔弼,何以相救?事,不師古而能長久者,非所聞也。始皇聽
李斯偏說,而絀其議,至於身死之日,無所
寄付。委天下之重於凡夫之手,托廢立之命於
奸臣之口,至令趙高之徒,誅鋤宗室。
胡亥少習刻薄之教,長遭凶父之業,不能改制易法,寵任兄弟,而乃
師謨申商,諮謀
趙高,自幽深宮,委政讒賊,身殘
望夷,求為黔首,豈可得哉!遂乃郡國離心,眾庶潰叛,勝廣倡之於前,
劉項弊之於後,向使始皇納淳于之策,抑
李斯之論,割裂州國,分王子弟,封三代之後,報功臣之勞,士有
常君,民有定主,枝葉相扶,首尾為用,雖使子孫有失道之行,時人無湯武之賢,奸謀未發而身已屠戮,何區區之陳項,而復得措其手足哉!
故漢祖奮三尺之劍,驅
烏集之眾,五年之中,遂成帝業。自開關以來,其興立功勳,未有若漢祖之易也。夫伐深根者難為功,摧枯朽者易為力,理勢然也。漢監秦之失,封殖子弟,及諸呂擅權,圖危劉氏,而天下所以不傾動,百姓所以不易心者,徒以諸侯強大,盤石膠固;東牟朱虛授命於內,齊、代、吳、楚作衛於外故也。向使高祖踵亡秦之法,忽先王之制,則天下已傳,非劉氏有也。然高祖封建,地過古制,大者跨州兼郡,小者連城數十,上下無別,權牢京室,故有吳楚七國之患。
賈誼曰:“諸侯強盛,長亂起奸。夫欲天下之治安,莫若眾諸侯而少其力,令海內之勢,若身之使臂,臂之
使指,則下無背叛之心,上無誅伐之事。”文帝不從,至於孝景猥用晁錯之計,削黜諸侯,親者怨恨,疏者震恐。吳楚倡謀,五國從風,兆發
高帝,釁鐘文景,由寬之過制,急之不漸故也。所謂
末大必折,
尾大難掉。尾同於體,猶或不從,況乎
非體之尾,其可掉哉!武帝從主父之策,下
推恩之令。自是之後,齊分為七,趙分為六,淮南三割,梁代五分。遂以陵遲,子孫微弱,衣食租稅,不預政事。或以
酎金免削,或以無後國除。至於成帝王氏擅朝,劉向諫曰:“臣聞公族者國之枝葉,枝葉落則本根無所庇蔭。方令同姓疏遠,
母黨專政,排擯宗室,孤弱公族,非所以保守社稷安固國嗣也。”其言深切,多所稱引,成帝雖悲傷嘆息,而不能用。至於哀平,異姓秉權,假
周公之事,而為田常之亂。
高拱而竊天位,一朝而臣四海。漢宗室王侯解印
釋紱,貢奉社稷,猶懼不得為臣妾。或乃為之符命,頌莽恩德,豈不哀哉!由斯言之,非
宗子獨忠孝於惠文之間,而叛逆於哀平之際也。徒以權輕勢弱,不能有定耳。賴光武皇帝挺不世之姿,禽
王莽於已成,紹漢嗣於既絕,斯豈非宗子之力邪?而曾不監秦之失策,襲周之舊制,踵亡國之法,而徼幸無疆之期。至於
桓靈,閹豎執衡,朝無死難之臣,外無同憂之國,君孤立於上,臣弄權於下,本末不能相御,身首不能相使。由是
天下鼎沸,奸凶並爭,宗廟焚為灰燼,宮室變為
榛藪。居
九州之地,而身無所安處。悲夫!
魏太祖武皇帝躬聖明之資,兼
神武之略,恥王綱之廢絕,愍漢室之傾覆。
龍飛譙沛,鳳翔袞豫,掃除凶逆,翦滅
鯨鯢,迎帝西京,定都穎邑。德
動天地,義感人神。漢氏奉天,禪位大魏。大魏之興,於今二十有四年矣。觀五代之存亡,而不用其長策;睹前車之傾覆,而不改其轍跡。子弟王空虛之地,君有不使之民。宗室竄於
閭閻,不聞邦國之政。權均匹夫,勢齊凡庶。內無深根不拔之固,外無盤石宗盟之助,非所以安社稷為
萬世之業也。且今之州牧郡守,古之方伯諸侯,皆
跨有千里之土,兼軍武之任。或比國數人,或兄弟並據,而宗室子弟,曾無一人間廁其間與相維持,非所以強幹弱枝備萬一之虞也。
今之用賢,或超為名都之主,名為偏師之帥,而宗室有文者,必限以小縣之宰;有武者,必置於
百人之上。使夫
廉高之士,畢志于衡輒之內;才能之人,恥與非類為伍,非所以勸進賢能褒異宗室之禮也。夫泉竭則流涸,根朽則葉枯。枝繁者蔭根,條落者本孤。故語曰:“
百足之蟲,至死不僵。”以扶之者眾也。此言雖小,可以
譬大。且
墉基不可倉卒而成,威名不可一朝而立,皆為之有漸,建之有素。譬之種樹,久則深固其本根,茂盛其枝葉。若造次徙于山林之中,植於宮闕之下,雖壅之以黑墳,暖之以春日,猶不救於枯槁,而何暇繁育哉?夫樹猶親戚,土猶士民。建置不久,則
輕下慢上。平居猶懼其離叛,危急將若之何。是以聖王安而不逸,以慮危也;存而設備,以懼亡也。故疾風卒至,而無摧拔之憂;天下有變,而無傾危之患矣。(《魏志·武文世王公傳》)
作者簡介
曹冏,《三國志·卷二十·魏書二十·武文世王公》,南朝宋裴松之注引《魏氏春秋》載宗室曹冏上書曰:臣聞古之王者,必建同姓以明親親,必樹異姓以明賢賢。……故疾風卒至而無摧拔之憂,天下有變而無傾危之患矣。冏,中常侍兄叔興之後,少帝族祖也。是時天子幼稚,冏冀以此論感悟曹爽,爽不能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