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歷程
背景
民革中央提案指出,就各地的情況看,我國公車制度中主要存在以下四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1、公務用車費用高,造成財政負擔沉重。調查顯示,每年一輛公務車的運行成本(含司機工資、福利)至少在6萬元以上,有的甚至超過10萬元。地方公車消費占財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間。
2、公車私用現象嚴重。
4、公車使用效率低,浪費驚人。黨政機關及
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總量為200多萬輛,每年公務用車消費支出1500億元~2000億元(不包括醫院、學校、國企、軍隊以及超編配車)。
提案
提案提出了“建立剛性財政預算約束的公車管理體系”、“電子監控公務用車”、“公務用車社會化和公車保養社會公開招標”、“強化政策執行和監督環節”四大措施,建議嚴格控制公車購置數量。
提案詳細描述了
民革中央認為的公車改革最佳化方案。具體來看,主要涉及以下四個方面。
提案提出了公車改革最佳化方案,包括:控制公車總量和配備,廳局級以下官員全部取消專車,只有公務用車;學習國外先進經驗,電子監控所有公務用車,監控機構不受當地政府領導,直接向上級負責,網上公開查詢記錄;大規模用車社會化;對不配備專車的公務員按照一定標準實行適當交通補貼,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公務員購買私車,私車公用。
據民革中央的提案顯示,目前我國公務車存在四大弊病,首先是公務用車費用高。其次是公車私用現象嚴重。公車使用存在三個“三分之一”,即辦公事占三分之一,領導幹部及親屬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機私用占三分之一。同時,超編制超標準配備使用轎車問題屢禁不止。最後是公車使用效率低,浪費驚人。
形成
針對民革中央的提案,國家發改委經與財政部商討後回復稱,該委正抓緊啟動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相關工作,積極開展調查研究,促進此項工作加快推進。
國家
發改委稱,隨著經濟社會快速發展、收入分配製度改革不斷深化、社會化交通服務逐步改善以及家庭用車快速普及,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社會和客觀條件逐步形成。一些部門和地方在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面已經進行了不同形式的探索。
國家發改委表示,國務院印發的《
關於2010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中已經明確提出,要研究推進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民革中央提出的有關建議,對於積極穩妥推進公車改革、增強改革措施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在車改方案研製過程中,發改委將認真研究和吸收借鑑。
對此,民革中央表示,發改委的回覆讓公眾看到了國家對公車改革的積極態度。希望有關部門能夠切實採取措施,穩步推進公車改革,讓改革方案儘早出台,改革措施儘快實施,以回應社會各界的期待。
實際上,溫家寶總理在國務院第三次廉政工作會議上明確指出,目前我國已經具備了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改革的條件,要在嚴格規範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的同時,加快推進公務用車配備使用制度改革。
實施
2014年7月16日下去下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標誌著公車改革正式啟動。
按照新方案,中國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社會化,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司局級每月補貼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
《指導意見》中提到,對於各個級別的車補標準,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那么由此來看,地方廳局級、處級和科級及以下每月車補標準上限分別為1690元、1040元和650元。
陝西、廣東、湖北、貴州五個省份已經對外公布了車改方案。方案中對於各個級別的車補標準做了相關規定。
具體來看,陝西省正廳局級補貼1690元;副廳局級1500元;正處級1040元;副處級95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600元;科級以下550元。
廣東省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5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800元;正科級600元;副科級450元;科員300元;科員以下250元。
湖北省廳局級1690元;縣處級1040元;鄉科級650元;科員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公車改革補貼正廳級1690元;副廳級1600元;正處級1000元;副處級900元;科級及以下550元。
貴州省作為邊遠地區,此次車補上限為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廳級每人每月1950元,處級每人每月1200元,科級每人每月750元,科員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綜上來看已出方案省份的廳局級車補全部按照地方公車補貼的最高標準執行,但是科級及以下公務人員的車補大多沒有達到規定補貼標準的上限。
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參改部門參改車輛全部封存,司勤人員全部安置,補貼全部發放到位,車輛處置全部公開,處置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各項改革措施均已順利落實,改革後公務出行實現多種方式有效保障。
初步統計,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部門共取消車輛3868輛,保留符合條件的2391輛,取消的占62%。各部門涉改公務人員49355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執行。初步測算,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節支率為10.5%。綜合測算司勤人員養老、醫療、辦公用房費用,停車泊位建設和租賃費用等潛在支出,車改實際節支率還將有所提高。
2015年1月,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透露,中央層面取消的3184輛公務用車已全部封存停駛,2015年春節前將正式啟動第一批約300輛的拍賣,同時公布了9個車輛處置的鑑定評估、拍賣和解體機構。
2015年1月25日,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取消的106輛公務用車將舉行首場不帶牌照的“裸拍”。經過競價,106輛車全部成交,拍賣金額總計660.9萬元。
2015年9月,中國至少有16個省份已經成立了省級公車改革領導小組,並設定辦公室。小組組長一般由省長或副省長擔綱,辦公室領導成員一般包括省級發改委、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廳、審計廳等部門負責人。
改革方案
公車改革的實質,是要取消官員職務消費中的“公車特權”,這種特權的載體是公車,如果取消了作為特權載體的公車,也就取消了特權本身。所以公車改革的關鍵,就是要大幅度削減公車數量,確保絕大多數官員和普通公務人員無公車可坐,無“公車特權”可享。而大幅削減公車數量的關鍵,就在於嚴格執行取消一般公務用車的規定,把以往用於控制公車消費和懲治公車腐敗的人力物力,轉而用於嚴格控制公車數量,嚴懲違規購置公車和官員向其他單位“借車”的行為。只有公車數量大幅度削減下來,監管公車和懲治公車腐敗的成本和難度才能越來越小,公車改革才能真正獲得成功。
公車改革接下來最關鍵、最困難的工作,就是要按規定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執法執勤用車除外),最大限度減少公車數量。這項工作分為兩個層面,一是通過強化預算管理和監督,從嚴格執行預算的角度卡住公務用車支出的“咽喉”,嚴防公權機關和所有財政撥款單位違規購置、使用公車;二是國有企業、公有事業單位和基層單位也要大力推行車改,大幅度減少公車數量,對官員向公有企事業單位和私營企業“借車”須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當按索賄、受賄追究刑責。
總量配備:廳局級以下官員全部取消
專車,只有
公務用車。保留公務用車的數量,按照當地
經濟發展水平和常住人口核定,由人大批准控制。
社會化:由政府向租車公司公開招標或租用,對駕駛員的安排可參照國有企業人員分流辦法進行。公務車的保養也向社會公開招標,結算由財務和維修點進行,司機個人不介入。
改革公務交通保障方式
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
妥善安置司勤人員
規範處置公務用車
試點模式
各地車改試點大致為三類模式:一為公車貨幣化,二為公車集中管理,三為兩者模式的結合。
公車貨幣化模式以廣東珠三角、
遼陽弓長嶺區為代表,曾長期被認為是公車改革的方向。其措施是公車全部收回,公務人員按照行政級別給予補貼。
公車集中管理則以昆明為代表,其措施是黨政機關的所有公車全部停用,或上繳至各區組建的機關公務交通服務車隊,或拍賣收回部分財政經費。
第三類模式則以杭州為代表,取消單位的公務車,所有公務用車集中至杭州市機關公務用車服務中心,單位公務用車可向中心提前預約租用,同時按級別給公務員發放車貼。不同的是,杭州車改沒有採取“
貨幣化”現金補貼的模式,而是將車貼全部打入“市民卡”
IC卡中。
改革經驗
國外
縱觀一些國家在配備公車的導向上,都堅持了"一要方便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二要儘量為納稅人節省開支"的原則,並以此作出各項具體規定。
德國
德國政府從聯邦到各州乃至大城市區和各州縣政府,都為一定級別官員配備公務用車。配備公務用車的標準是:聯邦總統和聯邦議院議長為賓士450型;聯邦總理和副總理為賓士350型;各部部長為賓士280型;各部國務秘書相當於副部長為賓士230型;司局長級的官員,保證公務用車,但不配備專車。
芬蘭
芬蘭公車包括三大類。首先是專車:在
芬蘭共和國政府各部(總統除外)中,只有總理、外交部長、內務部長、國防部長4人享受配備固定車輛、固定司機的專車待遇。其次是公車:芬蘭政府辦公廳負責安排18位內閣成員公務用車。政府各部辦公廳主任通常掌握3輛公車(包括小車和麵包車)。以政府大部財政部為例,部內有3輛公車,供3位國務秘書公務使用,但不是專車。第三種是工作關係車。這是由公家(政府機構或公司)買車,公家出汽油費和負責保險維修,但由個人自己駕駛的車,既可執行公務也可私用。使用工作關係車的人首先是工作需要,其次是要有一定級別。在擁有30多個機構的赫爾辛基市政府共有"工作關係車"約30部。
印度
印度政府規定,只有內閣部長和副部長、文官中的秘書(相當於中國的常務副部長)、輔秘(相當於中國的部長助理)和少數聯秘(相當於中國的正局長)等以上級別的官員可以配備政府專車。除了少數聯秘因工作需要配備專車外,其他聯秘要辦理公務,可臨時要車,有的是兩個聯秘共用一輛車。聯秘以下的各級官員原則上一律不配車,如果確因公務用車,經批准和辦理一定的登記手續可以向有關行政部門臨時要車,辦完事立即送還車輛。
南非
南非由交通部牽頭修訂和頒布了政府官員配車規定。根據這一規定,國家公務員可根據自己的級別和工作需要,申請配備不同檔次的轎車,並由個人承擔一定的費用。具體做法:副處長級以下公務員只能配排氣量1.6升以下的國產車;正處長至副局長級別的官員可配備排氣量2升以下的國產車或進口賓士牌、寶馬牌等名牌轎車。至於正局長以上的官員,不論什麼級別,在購車時需自己支付1/3左右的購車款。車子越好,自己交的錢就越多。
國內
北京
2014年9月,根據中央公車改革領導小組統一部署,北京開啟了“車輪上的改革”。如今,北京開始了公務車輛車載信息化終端設備的安裝和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市級黨政機關6900餘輛公車已經安裝完成,按計畫,到今年第三季度,各區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的5萬餘輛公車也將被納入全市統一的信息化管理平台,最終8萬餘輛統一管理,真正實現“全市一張網”的目標。
2018年6月26日至27日,中央公車改革專項督查調研組在北京就公車改革相關做法進行調研,調研組主要領導同志表示,北京的公車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設力度已經走在全國前列。
杭州
杭州的公車制度改革發軔於基層。2002年,杭州的西湖、餘杭、下沙等地部分鄉鎮街道因為幹部外出任務多,有限的公車滿足不了需要,購置新車又需增加財政經費,因此開始嘗試取消公車,以補貼的方式發放給幹部,由他們自行安排公務出行。在最早“吃螃蟹”的西湖區三墩鎮,改革當年就節約財政經費50萬元,相當於上年度該鎮公共運輸支出的70%。更重要的是,鎮紀委沒接到一封關於幹部公車私用方面的信訪件。
“杭州車改”在受到輿論肯定的同時,也遭遇了一些質疑,最多的意見集中於“車貼”。
一些市民指出,公車消費本來就有浪費,用發放定額車貼的方式,實際上是將一些浪費行為合法化,公權變成了特權,特權又被“贖買”成了私產。還有市民認為,車改呼籲這么多年,還是遲遲改不到位。市民劉一舟說:“憑啥幹部就可以用公車,取消公車就得發車貼?為啥不能像百姓一樣完全自理?如今歐美國家並沒有‘公車’‘車貼’一說,咱們為啥做不到?”市民裘冬梅說,按照每月22個工作日,每天打車四次計算,月打車支出也不會超過1000元。“一個正局級公務員的車貼比普通百姓工資還高,怎么說得過去呢?”
採取措施
2014年07月16日國務院正式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公車改革的頂層設計終於展露真顏。
建國以來,我國一直採用政府財政出錢買車、養車的實物供給方式。這次公車改革,主要是要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範圍涉及中央和國家機關在編在崗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和地方地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改革後,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行選擇社會化的方式,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
按照《指導意見》,中央和國家機關先行示範,力爭2014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地方黨政機關,駐地方的中央垂直管理單位與地方同步推進,期間適時啟動事業單位、國企和國有金融企業相關改革,力爭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
2016年2月17日,中央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發布中央事業單位和中央企業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實施意見,明確黨中央、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機關本級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今年上半年完成,力爭2016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中央企業集團總部的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意見提出,取消為退休、離任或者調離本企業的人員配備的公務用車,不得為中央企業集團總部部門負責人及部門其他員工、非本企業人員等配備公務用車。
新限車令
2011年11月18日,工信部官方網站對外發布了《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要求包括新能源轎車在內的轎車最高限價18萬元。我國政府公務用車新的採購標準出台,該細則對於轎車提出明確的排量和價格限制。
具體來說,要求新購的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其中機要通信用車發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6升,價格不超過12萬元;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等新能源轎車扣除財政補助後價格不超過18萬元。對於其他車型的採購標準則結合實際用車需求並按照有關規定確定,對於公務用的越野車要求排量不超過2.5升,多功能乘用車則不超過2.4升。同時,該細則對於生產企業也有一定的條件限制,包括近三年內沒有重大智慧財產權糾紛、重大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及其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另外該細則指出,已停產的、廠家申報價超過規定價格的、產品參數和配置信息發生較大變化的車輛將被取消入選資格。
調整配給
在2013年11月份對外公布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提出,改革公務用車實物配給方式,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普通公務出行由公務人員自主選擇,實行社會化提供。
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完成
2016年3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訊息,截至2015年底,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參改部門參改車輛全部封存,司勤人員全部安置,補貼全部發放到位,車輛處置全部公開,處置收入全部上繳國庫,各項改革措施均已順利落實,改革後公務出行實現多種方式有效保障。
國家發改委披露,初步統計,中央和國家機關140個部門共取消車輛3868輛,保留符合條件的2391輛,取消的占62%。各部門涉改公務人員49355人,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按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800元、科級及以下500元執行。
補貼措施
2014年8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下稱“《方案》”)。《方案》提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車輛,取消副部級(不含)以下領導幹部用車,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此次涉及公車改革的中央和國家機關,包括中央各部門,全國人大機關,國務院各部門以及中央和國家機關所屬參公事業單位等約90家中央單位,人員範圍是在編在崗的司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
《方案》規定,按照節約成本、保證公務、便於操作、簡化檔次的要求,各職級工作人員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具體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李司長說他在京去外面開會也自己開車,1387元的費用只是上班路程的油費,對於司局級的他而言,1300元的車補剛剛好。
補貼並不是完全按照人頭髮放,而是根據工作性質靈活掌握。如果按照《方案》指出的公務交通補貼屬於改革性補貼,列入財政預算。那么,這筆費用理應列入2015年的年度財政預算,由全國人大審議通過後再實施。
公車拍賣
2014年,新一屆中央政府報告政府工作時提出。將啟動公務用車制度改革。事實上,中國的公車改革試點工作已經啟動多年,但全國沒有統一規定。公車改革之後,對於大量的公車,政府部門應當委託專業的二手車拍賣公司來進行,而不要自行拍賣,以避免暗箱操作。
中央和國家機關取消的3184輛公車已全部封存停駛。國管局、中直管理局正組織經公開招標確定的3家鑑定評估機構對這些車的機動車登記證、行駛證等手續進行核查驗收,並將於2015年春節前正式啟動第一批已完成評估的約300輛公車的拍賣。
2015年1月25日下午,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取消的公務用車將舉行首場拍賣會。本場待拍的106輛公車,平均表顯里程為11.4萬公里。
最終106輛公車全部成交,最低1萬,最高為21萬元,拍賣金額總計660.9萬,平均一輛約為6.23萬元。2015年1月26日,中央和國家機關公車改革車輛處置的另一定點拍賣機構,北京北汽鵬龍機動車拍賣有限公司將在豐臺區南四環中路260號新發地汽車市場舉行拍賣。
隨著2015年2月1日下午最後一槌落下,首批中央層面取消公車拍賣終於收官。一輛奧迪被叫價30多次,腳踏車最高溢價率飆至1150%,神秘買家及其同行者拍下30多輛……連日來,三場公車拍賣備受輿論關注。
這是中國公車改革邁出的實質性一步。根據官方此前發布的訊息,此次中央和國家機關本級共取消3184輛公務用車,其中300輛參加第一批拍賣。至此,首批300輛公車全部拍出,無一流拍。
中新網記者統計發現,三場拍賣的300輛中央層面公車,總起拍價為1033.7萬元,總成交價為1941.8萬元,溢價率超過87%。
2015年3月18日,第二次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拍賣將在北汽鵬龍舉行。
共舉辦四場:2015年3月18日和2015年3月30日10時30分,北汽鵬龍專場;2015年3月21日13時30分,花鄉專場;2015年3月28日9時30分,亞市專場。
相比第一批公車拍賣,本批公車拍賣在車型選擇和人流控制方面都進行了一定升級。據悉,由北汽鵬龍負責的兩場拍賣會將於2015年3月15日和2015年3月17日進行預展,並接受辦理限600人的競拍名額,拍賣當天不予辦理競拍號牌。同時,為降低車輛拍賣成交後違約風險,繳納人民幣兩萬元競買保證金辦理手續只能競拍一輛,而繳納人民幣5萬元競買保證金的消費者將不限定其競買數量,保證金以拍賣會前到賬為準。此外,北汽鵬龍總經理韓濤表示,第二批公務車拍賣車型更加豐富,除了一汽紅旗、上汽榮威、奧迪、帕薩特等常規車型之外,還有30多輛外事公務用車,這部分車型相對高端,如賓士、寶馬、凱迪拉克和林肯等。
為疏導現場客流,亞市此次拍賣首次嘗試網上預約。將把200個名額放到網上,競拍人憑藉預約登記碼現場辦理登記手續。
第三批中央公務車拍賣會的承辦單位依然是花鄉拍賣、北汽鵬龍拍賣和中拓拍賣三家。其中位於新發地汽車交易市場的北汽鵬龍將承辦兩場拍賣會,每場拍賣100輛左右公車,時間分別為4月13日和4月27日。花鄉拍賣公司將於4月11日和4月25日進行拍賣,地點是花鄉舊車市場;亞運村汽車交易市場將於4月18日承辦一場拍賣會,由中拓拍賣公司主辦,屆時將拍賣150輛左右的公務車輛。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場次的預展均設在拍賣之前的兩天,預展可以辦理競買號牌,拍賣當日不予辦理。
媒體評論
公車改革終於從“雷聲大”走向“雨點大”了。壯士斷腕也好,背水一戰也罷,《政府工作報告》中的姿態與決心,顯然也普適於車改進程。此前,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明確提出,“不準違規配備公車”;隨後不久,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其中關於公務用車的要求是,“堅持社會化、市場化方向,改革公務用車制度”。態度有了,路徑有了,剩下就是從頂層設計走向改革現實了。
眼下而言,亟待解決的是四個問題:一是車改如果貨幣化,是制度創新還是福利“創薪”?標準高了,財政還是冤大頭;標準低了,下基層就沒了積極性。平衡好一個“度”,確非易事。二是公車拍賣,會否造成新一輪國資流失?如果拍賣程式夾雜“暗箱”成分,不僅公開透明成問題,低價賤賣可能成為新的權力尋租把戲。三是車改最怕陽奉陰違,政府的公車少了,企業的公車會不會多起來?事實上,一些職能部門或領導以“借用”的名義,長期使用企業車輛也不是個例。“掛的是民牌,登記在企業,檢查一來就收起來,檢查一走就開出來。” 制度需要對李代桃僵的車改現實,保持足夠的警惕。四是車改之後,司機去哪兒?駕駛服務社會化、市場化,不能成為一句空話。歷史問題不能總是“歷史”解決,專業“車隊”究竟該不該存在,總要有個標準的說法。
數十部門公車零購置
2015年6月28日,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向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報告2014年中央決算情況時透露,2014年中央行政事業單位財政撥款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接待費(“三公”經費)支出合計58.8億元,比預算數減少12.71億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5.99億元,減少5.28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