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路線名稱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表示。如G202璦琿-大連路線,簡稱“琿大線”
公路路線名稱由路線起訖點的地名中間加連線符“-”組成。路線簡稱採用起訖點地名的首位漢字表示。如G202璦琿-大連路線,簡稱“琿大線”;也可以採用起訖點所在省(市)的簡稱表示,如銀川-西安路線,簡稱“銀陝線”。公路路線名稱及簡稱不可重複,如出現重複時,採用第二或第三位漢字等方式加以區別。
公路路線若為環城線時,其簡稱可稱“XX環線”;不連續的環線亦可稱“XX東環線”、“XX西環線”等
路線的命名應採用GB/T2260規定的漢字或羅馬字母拼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