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產權是指權利主體對公路路產所享的財產權利,包括對公路路產的所有權和與路產所有權有關的財產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路產權
- 類型:經濟術語
內容,界定,
內容
公路產權中的公路是指廣義上的公路,按《公路法》的規定,此處公路包括狹義的公路本身.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公路渡口、公路橋樑和公路隧道等廣義的空間性公路。公路產權交易是將公路的通行服務作為一種商品在公路市場上交易,公路作為無形資產.國家是其固定不變的所有者,本質上還是一種公益性道洪妹再設施.其所有權是不可能與普通商品一樣要市場上交易的。公路是國民經濟的重要基礎設施,也是國家綜合交通運輸基礎設施網路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路事業的繁榮極大促進和保障了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敬嬸宙,與此同時,依法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婚炒阿和暢通的任務也日益繁重。
公路產權的流動,從主體、客體、價格、期限法律都有嚴格的限制。傳統的公路設施所有者是國家.沒有在市場上交易的可能。市場機制引入公路資產市場.公路產權交易成為法律法規允許的行為現今的交通法律法規系統是一個耗散結構.處於一種動態的平衡狀態中.能妥善解決現今公路產權交易中出現的問題 應從市場、主體、客體、期限三個方面談公路產權交易的合法性。
界定
(2)公路用地,指由縣級以上的地方人民政府確定的公路兩側邊溝外緣起不少於一米的公路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