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

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

《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是1986年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交通部公路規劃設計院(現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基本介紹

  • 書名: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
  • 又名:JTJ 025-86
  • 作者:交通部公路規劃設計院
  • ISBN:15114·0176
  • 類別: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部標準
  • 頁數:203
  • 定價:16.00元(2000年印刷版)
  • 出版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 出版時間:1986-09-10
  • 裝幀:平裝
  • 開本:32開
圖書簡介,內容簡介,圖書目錄,文章節選,

圖書簡介

書 名: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
主編部門:交通部公路規劃設計院(現中交公路規劃設計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出 版 社:人民交通出版社
發布時間:1986-09-10
施行時間:1987-01-01
版 次:1
頁 數:203
字 數:171千
開 本:32開
紙 張:膠版紙
印 張:6.875
I S B N:15114·0176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本規範系在1974年頒發的《公路橋涵設計規範》第五章——鋼結構和第六章——本結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
修訂的主要內容有:鋼結構部分,增列了3號碳素鋼品種;增加了高強度螺栓的品種,修改了高強度螺栓連線的摩擦係數;補充了構件焊縫形式和連線形式;在吊橋設計中增添了一些基本要求;取消了鋼拱橋、曲弦桁架橋和斜纜式懸索橋的條文。本結構部分,根據1981年國家計委、國家經委、國家建委、物資總局物木字15號文“除搶險急修的臨時性便道外禁止修建木橋”的指示精神,刪去了原規範中永久性和半永久性木橋的全部條文,只保留與臨時性本結構相關的內容;在選材標準和容許應力方面也都作了適當放寬,以提高木材的利用率;取消了鍵結合,對螺栓連線、釘連線和齒邊連線作了修改。此外,本規範還採用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圖書目錄

第一章 鋼結構
第一節 總則
第二節 一般規定
(Ⅰ)材料
(Ⅱ)材料的容許應力及其提高係數
(Ⅲ)橫向剛度與抗傾覆穩定係數
(Ⅳ)結構內力計算原則和構件的基本計算公式
(Ⅴ)桿件的自由長度、長細比與寬厚比
第三節 連線的構造與計算
(Ⅰ)焊接
(Ⅱ)栓接和鉚接
(Ⅲ)銷接
第四節 行車系、聯結系、綴板及支座的構造與計算
(Ⅰ)行車系
(Ⅱ)聯結系
(Ⅲ)綴板
(Ⅳ)支座
第五節 橋樑的構造與計算
(Ⅰ)基本要求
(Ⅱ)橋樑
(Ⅲ)聯合梁
(Ⅳ)桁架
(Ⅴ)懸索橋
第二章 木結構
第一節 一般規定
(Ⅰ)材料
(Ⅱ)計算的基本規定
第二節 構件的計算
第三節 構件的連線和計算
(Ⅰ)螺栓連線和計算
(Ⅱ)齒連線
第四節 木橋的構造和計算
附錄一 開口式主桁(或主梁)的自由長度計算
附錄二 本規範使用的法定計量單位及其與公制單位的換算關係
附錄三 本規範用詞說明
附屬檔案 公路橋涵鋼結構及木結構設計規範條文說明

文章節選

第一章 鋼結構
第一節 總 則
第1.1.1條 本章適用於一般的公路工程鋼結構設計。對本規範未涉及的鋼結構,可參照國家批准的專門規範或有關的先進技術資料進行設計。
第1.1.2條 採用本規範進行設計時,荷載按《公路橋涵設計通用規範》的規定執行。有關抗震的計算和規定,按《公路工程抗震設計規範》執行。
第1.1.5條 鋼結構設計要與架設方案統籌考慮,應以經濟合理,便於加工,方便運輸安裝和檢查養護為準。
結構構件應儘量標準化,使同類構件能夠互換。
第1.1.4條 鋼結構一般採用工廠焊接(或鉚接)構件,工地現場拼裝(高強度螺栓連線)而成。
第1.1.5條 由汽車荷載(不計衝擊力)所引起的豎向撓度,不應超過表1.1.4所列的容許值。用平板掛車或履帶車驗算時,容許豎向撓度可增加20%。
如車輛荷載在一個橋跨範圍內移動,因而產生正負兩個方向的撓度時。計算撓度應為其正負撓度的最大絕對值之和。
對於臨時或特殊結構,其豎向撓度容許值,可與有關部門協商確定。
第1.1.6條 橋跨結構應設定預拱度,其值等於結構重力和1/2靜活載所產生的豎向撓度和,起拱應做成平順曲線。如橋面在豎曲線上,預拱度應與豎曲線縱坡一致。
當結構重力和靜活載產生的撓度不超過跨徑的1/6000時,可不沒預拱度。
第1.1.7條 設計鋼樑時,應分析施工吊裝和調整支座等受力狀態;起頂設施及結構本身都應按起頂策略增加30%驗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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