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簡介
《公谷匯義》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四庫提要
國朝姜兆錫撰,其書以《公》、《谷》二《傳》主於發義,與《左傳》主於紀事者不同。且《左氏》失誣,其事文與義不待言。至二《傳》中有混其文以
害義者,有泥其文以害義者,並有竄其文而事與義俱害者。惟正終以正始、貴道不貴惠之屬,固卓乎道義之權衡、聖哲之軌範也,故擇之宜慎焉。因彙編二《傳》異同之處,別白其是非。而《左氏》發例釋《經》之文亦附見焉。於三家褒貶之例,無所偏主,頗足以資參考,較兆錫所注諸經似為可取。然《春秋》事跡,二《傳》多據傳聞,《左氏》所述則皆據
簡策。兆錫駁二《傳》之事跡,往往並《左氏》而駁之,則終不出宋人臆斷之學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