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真實原則

公證真實原則是辦理公證必須以事實為根據。當事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供真實的材料。公證人員辦理公證,既要査明當事人申請公證的動機、目的,又要認真審查有關材料,核實證據,並進行必要的實地調査,掌握充分的事實根據和大量的證據材料,在此基礎上進行公證,從而確保公證證明書真實可靠,符合客觀實際。

堅持公證真實原則,是做好公證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保證公證書具有證明力的最基本的條件。為了避免作出違背客觀事實的虛假公證,公證機關對那些似是而非、無法定論的行為、事件和文書,應當拒絕公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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