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不可分原則是公訴一經提起,其效力及於事件全體的原則。事件全體是指從起訴書記載的訴因來看,對公訴事實的同一性無害的範圍內的全部事實。
在日本,承認這種原則是通說。但也有不同觀點,認為公訴的效力本身,是請求法院審理,審判的範圍是由訴因限定的,因此公訴的效力只及於訴因。
公訴不可分原則是公訴一經提起,其效力及於事件全體的原則。事件全體是指從起訴書記載的訴因來看,對公訴事實的同一性無害的範圍內的全部事實。
公訴不可分原則是公訴一經提起,其效力及於事件全體的原則。事件全體是指從起訴書記載的訴因來看,對公訴事實的同一性無害的範圍內的全部事實。在日本,承認這種原則是通說。但也有不同觀點,認為公訴的效力本身,是請求法院審理,審判的...
辯護原則建立在公訴權與辯護權分立的基礎之上,檢察機關代表國家,以公訴人的身份對刑事被告人行使追訴權,被告人處於被控訴和受審判的地位,只能就自一已是否犯罪和罪行輕重進行辯護。辯論原則建立在原告和被告訴訟地位平等而又彼此對立的基礎之上,雙方可以相互反駁、爭辯,被告還有權對原告進行反訴。處分原則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中的辯論原則不同於刑事訴訟中的辯護原則:首先,兩者賴以建立的基礎不同;其次,兩者辯論的內容和範圍不同;第三,民事訴訟中的被告可以對原告提出反訴,使雙方當事人互換訴訟地位;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則始終處於受審的地位,不能對公訴人提出反訴,更不存在與公訴人互換訴訟地位的問題。5、處分原則 民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