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受託人

公職受託人是英美信託法上的概念。由政府委派而擔任普通受託人、保管受託人或司法受託人的政府官員。公職受託人制度目前主要適用於大英國協國家。原則上,公職受託人不得接受專為宗教或慈善目的設立的公益信託。

依照英國1906年《公職受託人法》和有關判例,在某項信託沒有合適受託人的情況下,委託人、受益人或法院可以申請或要求政府(公職信託受理機構)委派公職受託人或者在原有受託人之外追加委派公職受託人;根據這一委派,政府對提出申請的委託人和受益人負有擔保其免受損失的保證責任,同時有權收取必要的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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