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義之戰”是由美國總統歐巴馬在諾貝爾和平獎頒獎禮上面對質疑提出的一個自我辯解的概念,指戰爭只有在符合特定條件的情況下,才是合理的:在別無選擇或自衛的情況下發動;動用武力須合乎比例;平民應儘量免受暴力傷害。宣布增兵阿富汗僅一周多後,美國總統歐巴馬2009年12月10日於挪威首都奧斯陸領取諾貝爾和平獎,美國媒體幾乎異口同聲用“諷刺”來形容。歐巴馬在得獎演說中正面回應批評,將領獎台當做宣揚其戰爭理念的講台,強調“公義之戰”有時出師有理,亦合乎道義。
談獲獎爭議,談動武有理,談核武談判,談氣候變化,
談獲獎爭議
我以深切的感激和謙卑之心接受這個榮譽。跟史上一些獲此獎項的巨人相比,我的成就微不足道。
我獲此獎項的最大爭議,是我作為一個國家的三軍總司令,正進行兩場戰爭。其中之一正逐步結束,餘下一場是美國不願捲入的衝突,一場43個國家包括挪威也聯手、致力保護我們和所有國家免受襲擊的戰爭。
談動武有理
有時候,獨立行動也好,聯袂行動也好,國家會發覺動用武力不止必要,而且合乎道義……作為一國之首,曾誓言保護和捍衛我的國家……我不能眼看美國人民面臨威脅袖手旁觀。我相信在人道基礎上,武力可以是合乎理據的,就巴爾幹半島或其他曾留下戰爭傷痕的地方,袖手旁觀撕裂我們的良知,其後介入可能代價更高,所以所有負責任國家必須擁抱信念,具清晰指令的軍事機構可維持和平。
談核武談判
制裁必須有實質代價,不妥協的話必須加大壓力,而壓力須在全世界團結一致才可形成。
談氣候變化
全球該走在一起應對氣候暖化。科學上毋庸爭議:如果什麼都不做,我們將會面對更多旱災、饑荒和大規模遷徙,未來數十年燃起更多衝突。……我和其他國家的軍事領袖明白,我們的共同安全懸於一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