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提名是一種選出地方政治領袖的提名方法,一般為一定比例之公民,例如1%,就可以提名一位人選角逐參選。 英國、美國、德國、澳大利亞均不支持公民提名。 ...
所謂「三軌提名」方案,即:第一是政黨提名,有政黨在全港取得5%選票就可提名;第二種是公民提名,2%選民即約7萬人至8萬人便可提名;第三種是由1,500名提名委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