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式減讓談判是指對所有產品或所選定產品的關稅,按某一議定的百分比或按某一公式削減的談判。公式減讓談判是等百分比削減關稅,因而對高關稅的削減幅度會較大,對低關稅的削減幅度會較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式減讓談判
- 解釋:按某一公式削減的談判。
- 套用:削減關稅
- 規定:A:所同意的係數
規定
這個係數取決於談判開始時各參加方的關稅水平(或稱最初關稅稅率高低),最初關稅稅率越高,減稅中幅度就越大,最初關稅稅率越低,減稅中幅度越小,通過這種方式縮小不同成員方同類產品在各國稅率中稅率的差異。
A:所同意的係數
X:最初稅率
Z:減讓後的稅率
上述A所代表的係數,因國家而不同。例如,美國的係數為14,歐共體的係數為16,可算出如下減讓後的關稅稅率:
A | X | 計算方法 | Z |
EC16 | 1O% | 16×10/16+10=160/26 | 6.15% |
20% | 16×20/16+20=320/26 | 8.89% | |
US14 | 10% | 14×10/14+10=140/24 | 5.83% |
20% | 14×20/14+20=280/34 | 8.24% |
從上表看出,由於係數不同的結果,美國的關稅多降,歐共體少降,縮小了兩國稅率之間的差異。東京回合談判結束時,已開發國家對工業產品關稅削減了35%,涉及貿易額達到1 550億美元,其關稅水平從戰後初期的40%降至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