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價格指中世紀教會學者對價值和交換法則的一種解釋。馬格努用宗教倫理觀點表述價值規律,認為一切商品都應有其真正價值,公平的交換要求互換的商品必須以其等同的真正價值為依據。商品的真正價值就是公平價格。馬格努在經驗事實基礎上指出,公平價格的基礎即商品的真正價值,是和生產上耗費的勞動相適應的價格。如果產品交換不按照與耗費的勞動量相適應的價格來進行,那么,生產該產品的行業就會消失。阿奎那師承馬格努的觀點,同時又對公平價格作了新的解釋。他將價格與等級制度聯繫起來,認為公平價格是保證賣主能獲得“相當於他的等級地位的生活條件”的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