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貨物自動進口許可措施調整有關事項

《公布貨物自動進口許可措施調整有關事項》是商務部、海關總署發布的檔案,成文日期是2018年12月10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布貨物自動進口許可措施調整有關事項
  • 發文字號:公告2018年第95號
  • 發布單位:商務部、海關總署
  • 成文日期:2018年12月10日
檔案全文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進口體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貨物自動進口許可管理辦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商務部、海關總署決定對自動進口許可措施進行調整。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取消對118個海關商品編號項下貨物實施的自動進口許可措施。上述貨物共15種,包括汽輪機、汽車產品、發動機(非87章車輛用)及關鍵部件、水輪機及其他動力裝置、化工裝置、食品機械、造紙機械、紡織機械、金屬冶煉及加工設備、電氣設備、鐵路機車、移動通信產品、船舶、醫療設備、遊戲機等(詳見附屬檔案1)。
二、對海關商品編號8704210000、8704310000項下的汽車產品(詳見附屬檔案2)實行自動進口許可管理。
三、本公告由商務部、海關總署負責解釋。以往有關規定凡與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為準。
四、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商務部 海關總署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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