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信息
公司糾紛裁判精要與規則適用 |
書號: | 24840 | ISBN: | 978-7-301-24840-9 |
作者: | 王林清,楊心忠 | 版次: | 1 |
開本: | 大32開 | 裝訂: | 平 |
字數: | 730 千字 頁數:600 | 定價: | ¥98.00 |
瀏覽次數: | 146 | | |
出版日期: | 2014-11-17 | | |
內容簡介
該書從最高法院指導性裁判的角度,以公司糾紛為基礎,將實踐中常見的裁判理念和方法作為整本書的前半部分,後部分以實踐中發生的比較有代表性、疑難性、指導性的案例提煉規則,輔以審理要覽,落筆於規則適用。 主要內容包括:公司的設立原則、公司設立行為性質分析、公司設立登記的法律效力、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有何區別、如何界定公司的成立之日、司法實踐中如何確認公司的住所、公開募集與定向募集有何區別、組成股份有限公司創立大會的認股人中是否包括發起人、公司訴訟中如何處理司法權與行政權的關係等。 本書作者為最高法院業務庭的法官,從最高院審判指導性業務的角度寫作本書,會對下級法院有業務指導作用,對廣大律師也有一定的指導借鑑作用,因此,此類用書在司法實務用書方面具有一定的市場。
章節目錄
第一部分 公司糾紛裁判精要
第一章 股東資格確認糾紛裁判精要00
一、 股權與股東資格確認00
二、 公司在股權確認中的義務規則00
三、 股東名冊與股東資格認定00
四、 股東名冊的登記對抗效力00
五、 股東名冊的變更00
六、 合夥能否成為公司的股東00
七、 虛擬股東股東資格的認定0
八、 虛擬股東股權的持有0
九、 未成年人能否通過充任公司發起人取得股東資格0
十、 公司增資中的股東資格確認0
十一、 股東資格爭議與其他爭議並存時的程式處理0
十二、 隱名股東與空股股東的區別認定0
十三、 隱名股東與乾股股東的區別認定0
十四、 隱名出資情形下股東資格的認定0
十五、 隱名出資人雖未經公司過半數其他股東同意顯名,但隱名出資人與名義出資人之間的代持股協定關係終止時,隱名出資人法律地位的認定0
十六、 冒名出資情形下的責任承擔0
十七、 隱名投資者可採取哪些風險防範措施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0
十八、 債權投資關係與股權投資關係的區別認定0
第二章 股東名冊記載糾紛裁判精要0
一、 股東名冊記載糾紛類型0
二、 公司違反股權登記義務股東的救濟0
第三章 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裁判精要0
一、 股東名冊記載糾紛與請求變更公司登記糾紛區別0
二、 原股東違反股權轉讓協定擅自處分登記在其名下股權的效力認定0
三、 冒名登記與借名登記的區別認定0
四、 公司變更與公司形態轉換的區別認定0
五、 公司合併、分立、增資、減資,應辦理工商變更登記而未辦理的效力認定0
六、 公司自治與行政許可0
第四章 股東出資糾紛裁判精要0
一、 公司案件審理中常見的股東出資糾紛類型0
二、 以無權處分的財產及犯罪所得貨幣出資效力的認定0
三、 出資過程中善意取得的認定0
四、 以劃撥和設定權利負擔的土地使用權出資效力的認定0
五、 非貨幣財產出資未依法評估作價的責任認定0
六、 非貨幣財產出資未辦理權屬變更手續的責任認定0
七、 土地使用權出資權能的差異對公司財產權的影響0
八、 股權出資效力的認定0
九、 抽逃出資的認定0
十、 協助抽逃出資情形下董事對債權人責任的認定0
十一、 協助抽逃出資情形下董事對債權人責任的承擔0
十二、 未盡出資義務股東權利的限制0
十三、 瑕疵出資股東表決權行使的限制0
十四、 股東除名效力的認定0
十五、 股東出資訴訟時效及舉證責任的認定0
十六、 以“過橋借款”方式繳納出資的責任認定0
十七、 未出資的股東或由未出資股東控制的公司能否向其他未出資股東主張追繳出資0
十八、 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後對公司的民事責任承擔0
十九、 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資股權轉讓後對公司債權人的民事責任承擔0
二十、 股份有限公司瑕疵出資股權受讓人的權利救濟0
第五章 新增資本認購糾紛裁判精要0
一、 新增資本認購糾紛類型0
二、 股東在公司增資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資義務的責任承擔0
三、 公司部分股東在增資擴股中承諾放棄認繳新增出資份額時其他股東的優先認購權0
第六章 股東知情權糾紛裁判精要0
一、 公司章程可否對股東知情權予以限制或剝奪0
二、 名義股東是否擁有股東知情權0
三、 隱名股東是否擁有股東知情權0
四、 因轉讓股權而退出公司的原股東是否擁有股東知情權0
五、 出資瑕疵的股東是否擁有股東知情權0
六、 公司監事能否以其知情權受到侵害為由對公司提起知情權訴訟0
七、 查閱公司會計賬簿的主體是否限定為只能股東自身0
八、 股東知情權的行使能否以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為被告0
九、 股東知情權的範圍是否包括股份有限公司下屬公司的財務資料0
十、 股東是否有權查閱已經歸檔或封存了的賬簿0
十一、 股東能否查閱涉及商業秘密的賬簿0
十二、 股東知情權訴訟的前置程式0
十三、 股東行使知情權“正當性目的”的判定0
十四、 股東知情權糾紛的舉證責任分配0
十五、 股東知情權糾紛的訴訟時效0
十六、 股東會計賬簿查閱權受侵害時的司法救濟0
十七、 股東知情權訴訟過程中,在原告股東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告公司辦理了工商註銷手續,此種情況下原告的請求能否得到支持0
十八、 股東知情權的執行0
第七章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糾紛裁判精要0
一、 股東行使股份收購請求權是否以在股東(大)會上投反對票為前提0
二、 公司章程可否限制或剝奪股東的股份收購請求權0
三、 股東與公司啟動股權收購協定的談判程式是否股東起訴的前置程式0
四、 股東起訴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的時間限制0
五、 股東可否請求其他股東收購其股份0
六、 公司超出數量限制回購股份的效力認定0
七、 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糾紛中“合理價格”的確定0
八、 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糾紛中訴訟主體的確定0
九、 有限公司在何種情形下可以收購股東股權0
第八章股權轉讓糾紛裁判精要0
一、 股東優先購買權中“同等條件”的認定0
二、 拍賣程式中的股東優先購買權0
三、 繼承、贈與中的股東優先購買權0
四、 夫妻共同財產(共有股權)分割中的優先購買權
五、 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時股權轉讓的取消
六、 僅要求撤銷股權轉讓協定卻並不購買擬轉讓股份的認定
七、 公司章程限制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認定
八、 歸一型股東優先購買權行使效力的認定
九、 國有股權出讓過程中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十、 名義股東轉讓股權優先購買權的行使
十一、 股權受讓方已進行了工商變更登記,並參與了經營管理,公司其他股東能否再主張行使優先購買權
十二、 “股東”在公司設立登記前預先轉讓股權的認定
十三、 當事人對股權轉讓價格存在爭議時的認定
十四、 以股權轉讓的方式轉讓土地的效力認定
十五、 轉讓股權中變相轉讓礦權的效力認定
十六、 瑕疵出資人股權轉讓的效力認定
十七、 名義股東未經實際出資人同意對外轉讓股權的效力認定
十八、 實際出資人轉讓股權的效力認定
十九、 股權轉讓後原股東再次處分股權的效力認定
二十、 股權未發生變動受讓人即再轉讓股權的效力認定
二十一、 未經審批機構批准的外商投資企業股權轉讓協定的效力認定
二十二、 公司章程對被繼承股權的分割做出限制的效力認定
二十三、 股權流轉後續權益的救濟途徑
二十四、 股權轉讓協定中未明確約定轉讓對價,且雙方當事人亦無法就此達成補充協定,股權轉讓協定的效力如何?能否實際履行?
二十五、 股東所持公司股權被冒名轉讓後,該股權又被再次進行轉讓,至股東提起訴訟時,該股權已歸於善意第三人所有,此種情況下,被冒名股東的權益應如何救濟?
第九章公司決議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決議作出之日的認定
二、 召集程式和表決方式瑕疵的情形認定
三、 法院可否以決議瑕疵輕微為由駁回原告訴訟
四、 董事和監事可否提起公司決議撤銷之訴
五、 公司決議瑕疵訴訟與股東代表訴訟的區別
六、 請求確認公司決議有效的處理
七、 公司決議效力訴訟中一訴多求可否合併審理
八、 濫用資本多數決公司決議的效力認定
九、 個別股東行使表決權的意思表示被撤銷時股東大會決議的效力認定
十、 瑕疵決議的撤回與追認
十一、 無表決權股東能否成為公司決議瑕疵訴訟適格原告
十二、 公司決議瑕疵訴訟中適格原告是否須在“決議時”和“起訴時”都具有股東身份
十三、 偽造公司決議的效力認定
十四、 公司決議瑕疵訴訟中濫訴股東的擔保責任
十五、 董事表決瑕疵法律效力的司法認定
十六、 公司決議糾紛與工商登記
第十章公司設立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設立與公司成立
二、 公司設立協定與公司章程
三、 公司設立協定的成立、生效與拘束力
四、 公司設立瑕疵與公司設立無效
五、 公司設立協定無效是否必然導致公司不能成立
六、 公司設立無效之訴是否受訴訟時效限制
七、 有權提起公司設立無效之訴的主體
八、 提起公司設立無效訴訟的法律後果
九、 公司設立無效判決的溯及力
十、 公司設立行為部分無效是否引起其他發起人的資本充實責任
第十一章公司證照返還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證照返還糾紛法律關係分析
二、 公司證照返還糾紛裁判路徑
第十二章發起人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發起人責任糾紛類型
二、 公司發起人的界定
三、 機關法人能否作為公司發起人
四、 非營利性法人能否作為公司發起人
五、 限制行為能力人能否作為公司發起人
六、 自治組織能否充任公司發起人
七、 中介組織能否充任公司發起人
八、 公司成立後出資不足發起人的責任承擔
九、 發起人出資違約責任與股東出資違約責任的區別
十、 違約出資發起人對其他違約出資發起人違約責任的承擔
十一、 公司因故未成立時發起人對外責任的承擔
十二、 公司因故未成立,部分發起人對外承擔責任後發起人之間的內部責任分擔
十三、 因部分發起人過錯導致公司未成立時發起人之間的內部責任分擔
十四、 發起人因設立公司而發生職務侵權行為時受害人的救濟
第十三章公司盈餘分配糾紛裁判精要
一、 盈餘分配糾紛的當事人訴訟地位
二、 股權轉讓中分紅權的行使
三、 有限公司超出人數上限時盈餘分配的處理
四、 公司與股東內部約定“定期分紅”的效力認定
五、 在公司未作出分配利潤的決議之前,股東可否直接向法院起訴請求分配利潤
六、 公司盈餘分配糾紛中股東如何舉證證明其未接受分配或未接受充足分配
七、 公司盈餘分配糾紛中如何負擔公司有可用於分配利潤的舉證責任
八、 公司違法分配的法律後果
九、 瑕疵出資股東是否享有分紅訴訟的訴權
十、 盈餘分配請求權與盈餘分配給付請求權的區別
第十四章損害股東利益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股東直接訴訟與股東代表訴訟的區別
二、 股東直接訴訟與股東代表訴訟常見案件情形
三、 公司侵害股東股利分配請求權的主要表現
四、 對公司股東股利分配請求權進行司法救濟的合理性
五、 公司不召開股東會議情形下股利分配請求權的司法救濟
六、 公司決議不分配股利情形下股利分配請求權的司法救濟
第十五章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股東代表訴訟原告持股時間“連續180日以上”的認定
二、 股東代表訴訟原告持股數量的要求
三、 股東代表訴訟的費用擔保
四、 股東提起代表訴訟的時效期間
五、 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舉證責任分配
六、 股東代表訴訟中原告股東在訴訟期間喪失股東資格時的處理
七、 公司可否申請撤銷股東提起的代表訴訟
八、 股東提起代表訴訟後,公司可否就同一事項再次起訴
九、 股東可否對其成為公司成員之前的侵權行為提起派生訴訟
十、 股東代表訴訟中的被告能否對原告股東提起反訴
十一、 股東代表訴訟的前置程式
十二、 股東代表訴訟的和解程式
十三、 股東代表訴訟的再審之訴
十四、 股東代表訴訟中執行申請的提起
十五、 如果公司監事會(監事)應股東書面請求向損害公司利益的第三方提起訴訟,但所列訴訟請求與股東請求的事項並不一致,股東能否單獨提起訴訟?或者能否允許股東直接加入訴訟?第十六章股東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司法實踐中運用法人人格否認的常見情形
二、 公司法人人格形骸化的具體表現
三、 資本顯著不足可否作為否定公司法人人格的事由
四、 股東之間的共有關係可否作為否認公司法人人格的事由
五、 公司人格否認原告的範圍
六、 公司人格否認原告債權人的舉證責任
七、 公司人格否認被告範圍
八、 公司人格否認被告股東濫用事實的認定
九、 公司人格否認的公司類型
十、 公司人格否認在一人公司中的適用
十一、 公司人格否認的法律效果
十二、 公司人格否認是否應當考慮股東的過錯因素
十三、 公司人格否認引起的股東連帶責任性質的認定
十四、 公司人格否認制度與代位權等制度的區別
十五、 審慎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十六、 公司人格否認案件的訴訟程式
十七、 股東的債權人可否逆向揭開公司面紗
十八、 執行程式中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
十九、 破產案件中公司人格否認制度的適用
二十、 法院能否主動適用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二十一、 企業集團與公司人格否認制度
二十二、 股東侵權責任及舉證規則
第十七章公司關聯交易損害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關聯交易常見的表現形式
二、 關聯股東表決關聯事項時是否必須迴避
三、 關聯股東表決程式合法是否構成絕對抗辯事由
四、 關聯交易中關聯人的識別和認定
五、 關聯交易的效力認定
六、 關聯企業在債務人公司已經喪失清償能力時搶先清償自身債務的效力認定
七、 由於關聯企業人格混同而嚴重侵害債權人合法權益時,可否將各關聯企業視為同一主體,判令其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八、 關聯方擬用非現金資產清償占用的上市公司資金的條件限制
第十八章公司合併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合併與公司併購、公司收購、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企業兼併的區別認定
二、 公司合併引發的債務承繼
三、 債權人對公司合併有異議,債務人不能清償且不能提供擔保,公司合併是否有效
四、 仲裁條款是否因公司合併而失去效力
五、 公司合併中利害關係人可否提起公司合併無效之訴
六、 公司合併時未到期債權能否要求清償
七、 債權人向合併後的公司主張債權是否以其申報債權為前提
第十九章公司分立糾紛裁判精要
一、 營業轉讓與公司分立的區別認定
二、 公司分立與公司轉投資的區別認定
三、 未到期債權在公司分立時能否要求擔保清償
四、 不享有公司分立異議權的債權情形
五、 非貨幣債權人是否享有公司分立異議權
六、 公司分立時股票期權持有者的保護
七、 公司新設分立後新公司又被吸收合併時原公司債務的承擔
第二十章公司減資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可以採用的減資方法
二、 形式減資時能否啟動債權人保護程式
三、 公司減資時的債權人保護
四、 公司減資時清償債務或者提供擔保的選擇權歸屬
五、 存在到期債權未清償時能否啟動實質減資
六、 債權人保護程式是否是減資的生效要件
七、 必須減資的情形
第二十一章公司增資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增資糾紛類型
二、 公司能否強制股東增資
三、 司法能否介入有限責任公司的增資擴股協定
四、 大股東惡意增資擴股侵害小股東權益,是否符合《公司法》第20條第1、2款有關“濫用股東權”規定的嚴格前提
五、 濫用資本多數決進行增資時大股東能否援引商業判斷原則進行抗辯
六、 大股東惡意增資時小股東的救濟
第二十二章 公司解散糾紛裁判精要
一、 公司解散之訴的受理條件
二、 受理條件的限制性規定
三、 司法保全措施的適當運用
四、 股東在公司解散之訴中的注意義務
五、 公司解散之訴的審理原則
六、 窮盡“其他途徑”不是解散公司的前置條件
七、 解散公司訴訟中原告資格的審查和被訴主體的確認
八、 原告股東對公司僵局的形成負有責任對其訴訟主體資格的影響
九、 董事僵局的認定
十、 債權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認定
十一、 受損小股東提起解散公司之訴的認定
十二、 發揮公司章程作用儘可能預防和避免出現公司僵局
十三、 股權結構與公司僵局
十四、 公司解散後訂立與清算無關契約的效力認定
十五、 自願解散中異議股東請求收購其他股東股份從而維持公司的認定
十六、 公司解散訴訟中,法院在當事人雙方或股東之間同意回購或收購一方股份的情況下,是否可逕行裁決以合理價格回購或轉讓該股權
十七、 公司解散的撤銷
第二十三章 申請公司清算裁判精要
一、 公司無法清算的認定主體
二、 公司無法清算之舉證責任分配
三、 股東對清算行為效力的異議之訴
四、 公司清算中未足額出資股東的法律責任
五、 清算方案的確認機制
六、 對公司控制人的制約機制
七、 申請人申請公司強制清算時,公司存在資不抵債等破產原因的,法院應否受理強制清算申請
八、 申請強制清算的債權人所持債權已超過訴訟時效的,法院可否受理其申請
九、 股東申請強制清算但又無法提供賬冊等檔案時,法院決定受理是否需區分股東對公司的控制程度
十、 法院以無法清算為由終結強制清算程式後,可否再次啟動強制清算程式
十一、 清算組怠於向公司債務人主張債權時,債權人可否行使代位權
十二、 債權人依照《公司法解釋二》第18條追究清算義務人責任時,是否有清算前置程式
十三、 有限責任公司非控股股東怠於履行清算義務責任免除抗辯的處理
十四、 公司自行清算時有關債權人通知事項與虛假清算認定的標準
十五、 股東以公司解散時實際財產已不能清償全部債務為由對抗債權人責任追究的抗辯能否支持 0
公司糾紛裁判精要與規則適用
第二十四章 清算責任糾紛裁判精要
一、 強制清算的啟動事由
二、 股東強制清算申請權不受持股比例的限制
三、 公司遺留債權債務的處理
四、 解散公司之訴與公司清算之訴能否合併審理
五、 申請強制清算的主體是否只局限於公司債權人
六、 清算組在公司清算期間以公司名義還是以自己名義進行清算活動
七、 債權人在公司清算時能否對清算組核定的其他債權人的債權提出異議
八、 公司清算中債權人補充申報債權清償範圍的確定
九、 公司登記機關主動註銷公司登記是否能夠免除清算義務人責任
十、 清算組成員基於股東大會決議而實施違法行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十一、 隱名股東能否申請公司強制清算
十二、 強制清算中未通知已知債權人的處理
十三、 清算期間非清算組成員股東就公司的債權能否提起股東派生訴訟
十四、 清算組能否代表強制清算公司與相對人達成請求仲裁的協定
十五、 清算義務人承擔賠償責任範圍的界定
十六、 無法清算案件中控股股東的賠償責任
十七、 公司主要財產、賬冊等滅失無法清算時清算義務人連帶責任的認定
十八、 清算賠償責任在訴訟程式中舉證責任的分配
第二十五章上市公司收購糾紛裁判精要
一、 上市公司收購與公司兼併、公司合併
二、 上市公司收購與股權轉讓
三、 實際控制人能否成為上市公司收購主體
四、 收購要約的變更和撤銷
五、 一致行動人與關聯人的比較
六、 《公司法》和《證券法》關於公司收購訴訟原告的不同規定
七、 收購協定公告後,中小股東對股權轉讓提出異議的處理
八、 收購協定履行後,協定一方主張協議無效或可撤銷應如何處理
第二部分公司糾紛裁判規則適用
第二十六章公司設立相關的糾紛與裁判
規則1【企業性質認定】法院可以根據查明的事實所確認的企業實際狀況直接對企業性質作出認定。
規則2【預備期營業執照吊銷】被吊銷預備期營業執照的企業能否成為訴訟主體的認定標準在於企業是否已依法成立。
規則3【設立中公司】發起人以設立中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契約,公司成立後契約相對人請求公司承擔契約責任的,法院應予支持。
規則4【抵押物出資】抵押物不是適格的公司出資標的。
規則5【勞務出資】出資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對民辦學校的勞務貢獻不得作為出資。
規則6【出資與驗資】股東將出資款交給公司但未經法定驗資程式的行為無法被認定為足額繳納了出資,其對公司債務不能清償的部分需承擔補充賠償責任。
規則7【出資訴訟時效】請求股東履行出資義務的權利不受訴訟時效限制。
規則8【抽逃出資】沒有正常的業務往來和正當的理由,將公司設立時的出資額在設立後轉移、挪作他用或者非法占有的,均有可能涉嫌構成抽逃出資。
第二十七章股東資格確認糾紛的裁判
規則9【股東權利與股東資格】享有股東權利不是認定股東資格的決定條件。
規則10【名義股東】名義股東亦應對公司的債務擔責。
規則11【實際出資與股東資格】實際出資並非認定隱名出資人股東資格的唯一要件。
規則12【實際出資人與名義股東】實際出資人一定要認識到在公司股東名冊或登記簿上登記的股東就是公司股東,反之則不是,自己與名義股東之間存在的是委託契約關係。
規則13【確認不具有股東資格之訴】當事人請求確認其不具有公司股東資格和法定代表人資格,不符合《公司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存在虛假訴訟可能,不宜支持。
規則14【股東確認與查封財產】股東以股東身份確認之訴申請查封公司財產不應予以支持。規則15【項目合作人與股東資格】項目合作人未被登記為公司股東,並不必然喪失股東資格。規則16【股東資格與公司內外法律關係】對於股東資格確認訴訟,應當區分當事人爭議的法律關係性質是屬於公司內部法律關係,還是公司股東與公司之外第三人之間的公司外部法律關係,然後確定相應的審查標準。
規則17【公司章程與股東資格】當事人在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工商登記材料上等被記載為股東,屬於以法定形式公示股東身份的事實,使其在外觀上具備了股東特徵,善意第三人對此有充分理由予以信賴。
第二十八章股權轉讓糾紛的裁判
規則18【一股二賣】“一股二賣”中,侵犯其他股東同意權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定效力待定,其他股東的同意或者推定同意是該協定的追認條件,但侵犯其他股東優先購買權的股權轉讓協定成立並生效。
規則19【留存股金認定】股權轉讓時留存部分股金的性質應根據當事人之間形成的法律關係而認定。
規則20【工商登記與股權轉讓】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主張行使股東權利的依據是出資證明書和股東名冊而不是工商登記檔案。工商部門對股東變更情況進行登記僅發生對外公示效果,不影響股權轉讓協定履行的認定。
規則21【瑕疵出資股權轉讓】不知受讓股權存在出資瑕疵情形時,受讓人可採取行使契約撤銷權或提起股東派生訴訟進行救濟。已知或應知受讓股權存在瑕疵出資情形時,受讓人只能依據《公司法》的有關規定,積極主動地與瑕疵出資股權出讓人一起承擔連帶出資補足責任。規則22【股權回購】有權轉讓股權的主體僅為公司股東,只有在法律規定的三種情形下,有限公司才可回購股權。
規則23【股東退股】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退股後,公司又將其退回股份轉讓給公司其他股東的行為,名為退股,實為有限責任公司內部股東之間的股權轉讓。
規則24【債轉股】是否進行債轉股以及轉股的條件屬公司自治範圍,但若債轉股過程中存在嚴重侵害企業職工利益的行為,人民法院可適當介入,予以司法救濟。
規則25【夫妻轉股】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惡意轉讓股權的行為無效。
規則26【經營轉讓】個人獨資企業經營轉讓的,原投資人對轉讓前的債務仍應承擔清償責任。規則27【職工退股】改制企業職工退股應認定為股權轉讓。
規則28【非上市公司國有法人股轉讓】非上市公司國有法人股轉讓中涉及國有資產轉讓,有關進場交易的規定,應當屬於效力性強制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