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併法定程式指在公司合併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合併者所必須遵循的先後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司合併法定程式
- 適用範圍:公司合併
公司合併法定程式指在公司合併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合併者所必須遵循的先後程式。
公司合併法定程式指在公司合併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合併者所必須遵循的先後程式。由於合併不僅會對公司的股東、債權人產生重要影響,也會對公司經營管理人及從業人員產生重要影響,所以各合併公司代表人在開始法定程式以前,一般都要反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並將其意見用協定書的形式記載下來,法定合併程式大致如下:(1)...
程式 公司合併涉及公司、股東和債權人等相關人的利益,應當依法進行。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合併的程式通常如下:1、董事會制訂合併方案。2、簽訂公司合併協定。公司合併協定是指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就公司合併的有關事而訂立的書面協定。協定的內容應當載明法律、法規規定的事項和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事項,一般...
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是指兩個以上的公司按照法定程式合併為一個公司的法律行為,其形式有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主要程式 (一)董事會擬訂合併或方案;(二)股東大會依照章程的規定作出決議;(三)各方當事人簽訂合併契約;(四)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五)處理債權、債務等各項合併事宜;(六)辦理解散登記或者變更登記。法律...
公司吸收合併基本程式如下:1、擬合併的公司股東會分別做出合併決議;2、合併各方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3、各方簽署《合併協定》,合併協定應包括如下內容:(1)合併協定各方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2)合併後公司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3)合併後公司的註冊資本。不存在投資和被投資關係的...
法定程式 1、申請公司重組:一般可由債務企業向法院主動提出,同樣可以由債權人提出;2、如果由債權人提出,應組成債權人委員會,召開債權人會議;3、由債權人會議制定出重組計畫,重組計畫通常對以下事項作出明確規定:(1)債務人對公司財產的保留;(2)財產向其他主體的轉移;(3)債務人與其他主體的合併;(4)財產的出售...
這種吸收合併是以上市公司存續,通過換股改變上市公司股東的過程,集團公司可以是有限責任公司也可以是股份有限公司,相對前一種吸收合併,這種方式程式略簡單、時間更快、成功率更高。3.非上市公司之間的吸收合併 企業上市前為了整合內部資源、加快公司的發展,對從事相同或相近行業的企業進行吸收合併。非上市公司之間的...
(一)督促併購重組當事人按照相關程式規範實施併購重組方案,及時辦理產權過戶手續,並依法履行報告和信息披露的義務;(二)督促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要求規範運作;(三)督促和檢查申報人履行對市場公開作出的相關承諾的情況;(四)督促和檢查申報人落實後續計畫及併購重組方案中約定的其他相關義務的情況...
程式 依我國法律的相關條文,保險公司的合併程式是:先由合併各方的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會議作出決定,並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然後合併各方簽訂合併協定,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通知或公告債權人,並辦理相應的登記。之所以要在保險公司的合併中規定債權人保護制度,是因為合併各方財產的混合、公司交易價金的支付等都...
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第170條對有關合併的程式作了原則性規定,其中第四點規定,公司合併應依法辦理有關審批手續。以上規定明確了公司合併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批准。但對國務院授權的部門究竟是誰沒有進一步明確。從已完成的合併案例分析,法規中的“國務院授權的部門”主要是指中國證監會和地方...
法律程式 換股吸收合併是公司合併的一種形式。我們可以將其分為換股併購和公司吸收合併兩個方面逐步理解,首先來了解公司的吸收合併的相關問題。換股吸收合併中的公司吸收合併簡單從字面上理解可以直接解釋為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被吸收公司解散的行為。當這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公司合併設立一個新的公司,合併各方全部...
3、兼併方有承擔被兼併企業的債務和向被兼併企業增加資金投入,盤活存量資產,搞活企業的能力;4、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不得損害債權人和職工的權益,不得形成壟斷和妨礙公平競爭;5、符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方向,按照新的企業經營機制運行,促進國有企業的改革改組改造,加強企業管理。相關內容 一般程式 1、被兼併...
③適用的法律程式不同,兼併的法律程式應當是:訂立兼併協定;持異議股東的購回股份請求權;股東會決議;債務概括承擔通知;主管機關批准(如果兼併一方為股份公司,則必須經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批准);註冊登記等(被吸收公司辦理註銷登記,存續公司辦理變更登記)。公司要約收購的程式是:收購計畫的制定;...
當母公司由投資性主體轉變為非投資性主體時,應將原未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子公司於轉變日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原未納入合併財務報表範圍的子公司在轉變日的公允價值視同為購買的交易對價。第三章 合併程式 第二十六條 母公司應當以自身和其子公司的財務報表為基礎,根據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合併財務報表。母公司...
2、1989年體改委等部門《關於企業兼併的暫行辦法》,對企業兼併的原則、形式程式、資產評估作價,職工安置以及財政稅收管理均作了詳細的規定,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3、1994年起施行的《公司法》第182、183、184條有關“吸收合併”條款,適應企業兼併的程式和債權債務的處理。4、財政部關於優勢國有企業兼併'困難國有...
3.收購、合併業務,確定行業地位 4.擴展行銷網路,增加產品市場占有率 5.分拆業務上市 6.充分利用未來稅收利益 7.實現最佳資源分配 8.發揮協同效應 重組程式 1.訂定不同方案 2.界定產權 3.考核業務、運作流程 4.決議通過 5.方案實施 6.評估最終效益 重組遵循的原則 企業在重組的同時應該遵循以下四項原則,以...
對混合兼併的批評來自於兩點,一、最大型公司的絕對規模已經大得令人不安,許多觀察家越來越擔心大公司在濫用市場力量之餘,更會通過操縱政治程式來獲取利益。二、這些混合聯合中有許多並沒有什麼經濟目的。也有人為混合經濟辯護,某些經濟學家認為這些兼併能給落後的公司帶去現代化的管理。接管就像破產一樣,體現的是...
第三條 併購重組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對併購重組申請人的申請檔案和中國證監會的初審報告進行審核。併購重組委依照本規程規定的程式履行職責。第四條 中國證監會根據併購重組委審核意見,依照法定條件和法定程式對併購重組申請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
(七)被撤併的公司按下列程式清償債務: 1.合理的工資、生活費; 2.依法應繳納的各種稅款; 3.國家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它金融機構貸款; 4.其他債務。 不足清償同一順序的申請人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八)被撤併公司的資產按照下列規定辦理轉移手續: 1.公司在同一郵電主管部門內並轉,公司的國有資產須經相關省、區...
這種合併,對公司來說,只是股份計量單位從而股份數量的變化,不直接涉及股本數量的變化,因而,影響不大; 但將使股票的市場流動性降低,股份總量的市場價值減少,對公司新股的發行價格產生不利的影響。②兩個或兩個以上的股份公司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合併為一個股份公司時,被合併公司的股份或相互合併或合併到續存公司...
要約收購程式及其規則 1.持股5%報告制度 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的股份的5%時,應當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該上市公司,並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
本指引是對事務所合併實踐的程式總結,僅供事務所合併時參考。依據原則 事務所合併應依照法律和行業規範進行。合併涉及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行業規範主要有:《註冊會計師法》、《公司法》、《合夥企業法》、《會計師事務所審批監督和暫行辦法》、《會計師事務所分所管理暫行辦法》、《註冊會計師註冊辦法》、《註冊...
9. 將受讓人姓名或者名稱、依據約定受讓的出資額記載於目標公司的股東名冊。10. 自股東發生變動之日起30日內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工商變更登記。外資併購程式與步驟 依據《外國投資者併購境內企業暫行規定》,外資併購一般分為以下步驟:一、盡職調查:在這個階段,律師主要代理境外投資者對境內企業的主體資格、債權債務...
主要專業領域包括投資項目及工程建設、國際貿易、招投標、重大項目融投資、公司併購與資產重組、公司改制與上市、收購與兼併、境內外直接投資、資產證券化、目錄 第一編 公司併購一般程式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公司併購總論 第二節 選取併購目標公司 第三節 併購一般性程式 第四節 外資併購境內企業 第二章 法律盡職...
1.2.4.5 國內企業跨境併購盡職調查應特別關注的事項 1.2.5 併購交易方案的設計 1.2.5.1 交易價格 1.2.5.2 支付方式和支付工具 1.2.5.3 獎勵和補償等安排 1.2.5.4 過渡期安排 1.2.5.5 設計交易方案應考慮的其他重要因素 1.2.5.6 構成交易方案重大調整的標準和應履行的程式 1.2.6 上市公...
收購人以未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證券支付收購價款的,必須同時提供現金方式供被收購公司的股東選擇,並詳細披露相關證券的保管、送達被收購公司股東的方式和程式安排。收購人聘請的財務顧問應當對收購人支付收購價款的能力和資金來源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詳細披露核查的過程和依據,說明收購人是否具備要約收購的能力。收購...
⑤公司職員事項。因合併往往會帶來公司職工勞動關係的變動。為了妥善處理這一問題,明確相關各方的權利義務,應就職工的勞動關係及解除勞動關係的手續和經濟補償金做出約定。⑥財產的交接與交接前財產的管理。合併契約應對財產交換的方式、時間、地點及財產保管進行規定。⑦合併程式及合併日期。合併契約可以對合併程式履行...
上述資產交易實質上構成購買、出售資產,且按照本辦法規定的標準計算的相關比例達到50%以上的,應當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履行相關義務和程式。第三章 重大資產重組的程式 第十六條 上市公司與交易對方就重大資產重組事宜進行初步磋商時,應當立即採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制定嚴格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關敏感信息的知悉範圍。
股權轉讓是指企業的股東將其擁有的股權或股份,部分或全部轉讓給他人;增資擴股是指企業向社會募集股份、發行股票、新股東投資入股或原股東增加投資擴大股權,從而增加企業的資本金。股權重組一般不需經清算程式,其債權、債務關係在股權重組後繼續有效。基本信息 企業在資本經營過程中,資產重組的投資者在對資本市場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