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其基本結構為:國家及其各級政府並財政和愛衛會→衛生部→防疫司→國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省級衛生廳及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市級衛生局及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市級衛生局及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鄉鎮(辦事處)衛生院防疫科→村(居委會)及社區衛生服務站和保障醫療機構並防治專業人員。其總任務是:負責轄區的疾病監測、預防、控制。
具體任務是:做好公共場所、學校、勞動、放射、食品等五大衛生監督監測管理;做好預防接種、消殺、從業人員體檢、衛生宣教、傳染病預防控制和救治;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建立並監控轄區人群健康信息,指導並治療患者,監測並報告相關信息;研究和預測轄區人群健康態勢,制修訂並實施防治規劃,調整防治方案等。所以,“公共衛生體系”應該是“由政府主導並全力支持的、集疾病監測、預防、控制和治療於一體的公共衛生工作系統”
公共衛生體系主要指各級衛生行政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衛生監督管理機構、醫療救治機構和公共衛生研究機構等。為了應對各種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些已開發國家將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納入國防安全、經濟安全等現代大安全範圍之中。
當前,我國公共衛生體系建設的總目標是,爭取用三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健全我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機制、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和衛生執法監督體系;用更長一段時間,完善農村初級衛生保健體系、城市基本醫療服務體系、環境衛生體系和財政經費保障體系,滿足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服務需求,不斷提高廣大人民民眾的健康水平。
具體規劃
衛生事業十二五規劃
為適應人民民眾不斷增長的健康需求和經濟社會發展對衛生事業發展的新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和《國務院關於印發“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的通知》(國發〔2012〕11號),編制《衛生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
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1.加強重大疾病防控體系建設。開展重點疾病監測,加強傳染病網路直報系統建設和管理,完善疾病監測系統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覆蓋城鄉的慢性病防控體系。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功能完善的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療網路。加強疾病防控實驗室檢測網路系統建設。建立傳染病實驗室質量管理體系。落實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人員編制,最佳化人員和設備配置,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提高工作能力。
2.完善衛生監督體系。加強基層衛生監督網路建設。加強衛生監督監測能力建設,完善監測網路直報系統。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預警、食品安全標準和事故應急處置與調查處理體系。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建立比較完整的職業病防治體系,提高防治能力。加強環境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傳染病防治、醫療執法等衛生監督能力建設。
3.加強婦幼衛生和健康教育能力建設。加強市、縣級婦幼保健機構能力建設。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健康教育工作網路,重點加強省、市級健康教育能力建設,提升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健康教育能力,完善健康素養監測體系。
4.加快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建設。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綜合監測預警制度,建立風險評估機制。加強國家級、省級緊急醫學救援和實驗室應急檢測能力建設,支持中西部地區加強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到2015年,形成指揮統一、布局合理、反應靈敏、運轉高效、保障有力的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體系。加強院前急救體系建設,重點提高農村地區急救醫療服務能力。
5.加強采供血服務能力建設。完善無償獻血服務體系,加強血站血液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積極推進血站核酸檢測工作,提高血站實驗室檢測能力。到2015年,血液篩查核酸檢測基本覆蓋全國。
建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醫院之間分工協作的工作機制,確保信息互通和資源共享,實現防治結合。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對醫院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指導、培訓和監管。通過多種措施,增強醫院公共衛生服務能力,提高公共衛生機構的醫療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