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

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

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是一對概念。經濟學家們區分的標準是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競爭性;而公共物品則具有非排他性非競爭性。簡言之,排他性是指一件商品我用了別人就不能再用,我吃了一口蘋果別人就不可能再吃我吃的這口;競爭性是指我用了一件商品別人就會少用一件,我吃了一個蘋果其他人可以吃的蘋果就少了一個。顯然,諸如城市道路、路燈、公共廣場與綠地,都是具有非競爭性非排他性的:路燈照亮了我回家的路,並不妨礙照亮我鄰居回家的路;我得到了路燈照亮道路的好處,也並沒有減少我的鄰居得到相同益處的機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
  • 外文名:Public Goods and Private Goods
  • 定位:一對概念
  • 特色非排他性非競爭性
Public Goods and Private Goods
而典型的公共物品的供給,是市場失靈的最重要原因之一。在我們日常的生活中,最普遍、最常見的公共物品之一是過道燈,它對在同一個樓層中的每一戶家庭相同地提供了相同的功能。假如有一天過道燈壞了,你去換了一個燈泡,它在照耀了你的同時也同樣照耀了你的鄰居,但是他們沒有為此付費卻得到了好處,那么對你來說,最平等的方法是讓你的那些鄰居們也為此付費。但你的鄰居也許會告訴你他們願意讓過道燈繼續黑下去也不願意為此付費,儘管他們並不是希望過道燈繼續黑下去,而是將自己真實的想法隱藏起來,希望搭你的便車由你來替他們付費。當然,你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不會去和那些斤斤計較的人們去斤斤計較,並會慷慨地為此出錢換了那個壞了的燈泡。但是,假如那個燈泡的市場售價是50元,會怎么樣呢?100元,或者是10000元呢?市場就這樣趨近於失靈:假如沒有任何外力作用,我們的過道燈多數都會黑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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