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就是定期進行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避免事故出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目的:控制突發事件
  • 類型:檔案
  • 國家:中國
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預案
1總則
1.1目的及依據
為了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發生的突事件,迅速採取正確和有效的措施,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危害和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公共文化場所和在公共文化場所舉辦或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文化活動中的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準備和應急回響等工作。
1.2.1本預案所指公共文化場所,是我市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管理的,向公眾開放的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美術館、群藝館、文化館(站)、文化廣場等建築物,以及歌舞娛樂場所、網咖、電子遊戲廳、劇院(場)、影院等場所。
1.2.2本預案所指文化活動,是在本預案所指的公共文化場所舉辦或經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的規模較大的民眾性文化活動、演出活動、展覽活動和文化娛樂活動。
1.2.3本預案所指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的突發事件包括:地震等自然災害;火災、建築物坍塌,大量有毒、有害氣體泄露,擁擠踩踏等事故災難;爆炸、恐怖攻擊等重大刑事、治安案件。
1.2.4境內涉及外國來我市文化團(組)人員、境外涉及我市出訪文化團(組)人員生命財產安全的重大突發事件,按照《河北省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3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加大宣傳普及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安全知識的力度,提高公眾自我防護意識。細緻排查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中各類突發事件的隱患,採取有效的預防和控制措施,減少突發事件發生的機率。
(2)依法管理: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預防、控制的管理及應急處置工作,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3)屬地負責:按照分級負責的行政管理體制和條塊結合的文化管理體制,處置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總責;當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政府處置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市文化局指導協調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4)快速反應:各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各類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主辦單位應相應建立預警和處置快速反應機制,在突發事件發生時,立即進入應急狀態,啟動各級預案,在當地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果斷採取措施,在最短時間內控制事態,將危害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應急組織體系及職責
2.1市文化局應急工作指揮機構
市文化局設立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文化局局長擔任,其他局領導、各處室主要負責人任成員。
2.1.1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市政府及市文化局應急指揮部的決定,承擔其交辦的工作。
(2)組織、指揮、協調本系統各有關部門參與應急回響行動,下達應急處置任務。
3.3預警支持系統
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應嚴格核定人員容量,加強對現場人員流動的監控;安裝必要的消防、安全技術防範設備,配備預警通訊和廣播設備,預留公安、消防、救護及人員疏散的場地和通道;確保全全工作人員數量,明確其任務分配和識別標誌;在售票處、出入口和主要通道設專人負責疏導工作。
4突發事件等級劃分
4.1特別重大突發事件(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突發事件。
4.2重大突發事件(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10-29人死亡(含失蹤),或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中毒、重傷50-99人的突發事件。
4.3較大突發事件(III級):已經或可能導致3-9人死亡(含失蹤),或直接經濟損失比較大,或中毒、重傷30-49人的突發事件。
4.4一般突發事件(IV級):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一般突發事件。
5應急回響
5.1應急預案啟動
5.1.1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發地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文化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的情況及時上報省文化廳。
5.1.2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依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由事發地人民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處置工作。市文化局在參與應急處置的同時,將事件的情況及時上報省文化廳。
5.1.3III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市文化局視情況啟動本預案,配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將事件的情況及時上報省文化廳。對超出地方應急處置能力的,市文化局向市人民政府建議啟動市級相應專項應急預案。
5.1.4IV級突發事件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事件嚴重程度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市文化局積極指導、協調應急處置工作。
5.2信息報送
5.2.1基本原則
(1)迅速
突發事件發生後,各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在接報後1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報後,要在5分鐘內向市文化局主要領導通報,在1小時內向市政府和省文化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真實
報送信息應儘可能客觀實際,真實準確。
(3)全面
力求多側面、多角度地提供信息,喜憂兼報。要防止片面性,避免斷章取義,更不能對上報信息層層截留、級級過濾。
5.2.2報送內容
(1)事件發生的事件、地點和現場情況。
(2)事件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和財產損失情況的估計。
(3)事件原因分析。
(4)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5)請求幫助解決的問題。
(6)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5.2.3報送形式
(1)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採用分級報送原則。各縣(市、區)文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當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向市政府和省文化廳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2)突發事件信息可用電話口頭初報,隨後報送書面報告,必要時和有條件的可採用音像攝錄的形式。
5.3指揮和處置
5.3.1市文化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後,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突出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的建議。
5.3.2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應主動參與現場應急工作,在當地人民政府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與人員搶救和現場搶救,並隨時向上級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應急處置的情況。
5.3.3市文化局辦公室、文化市場處、社會文化處、演出處、藝術處、稽查所、機關黨委等相關處室按照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分類,根據各自的職能分工,投入到應急工作中。
5.4信息發布
嚴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關規定執行,向社會客觀、準確、全面、及時地發布信息。
6後期處理
6.1應急工作結束後,各地文化行政主管部門應協助開展善後處理工作。
6.2應急工作結束後,各縣(市、區)文化行政部門應認真總結教訓和經驗,形成文字報告報市文化局。市文化局在形成報告上報市政府和省文化廳的同時,根據事件暴露出來的有關問題,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防範措施和處置預案。
6.3獎懲有關人員。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並落實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文化系統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送設施性能完好,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7.2物資保障
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各單位應建立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儲備足夠的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物資放在交通便利、貯運安全的區域。
7.3人員保障
文化系統各有關部門、各單位應組建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的應急隊伍,根據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在應急指揮部門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
7.4宣傳、培訓、演練
7.4.1宣傳
加強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預案的普及工作,宣傳突發事件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提高公眾的防範能力。
7.4.2培訓
加強對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人員消防、衛生、治安等方面的知識技術培訓;積極組織突發事件預備隊進行技能培訓,提高他們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
7.4.3演練
定期進行公共文化場所和文化活動突發事件應急模擬綜合演練,提高應急體系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8附則
本預案由市文化局定期進行複審和修訂。
本預案由市文化局制定並負責解釋。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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