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務廣告是指向社會公眾發布的、以公共事務為內容、以社會或公眾利益為取向、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廣告,包括公共機構廣告和公益廣告兩種類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公共事務廣告
- 外文名:Public affairs advertising
- 特點:不以盈利為目的
- 類型:公共機構廣告和公益廣告
分類,目的,遵循的原則,
分類
(一)公共機構廣告
服務於社會公眾的公共機構,如政府、軍隊等部門,同樣需要公眾了解其服務內容,爭取公眾的理解、支持和必要的參與,同時也需要樹立自身的形象,並向公眾傳達它們的主張。這種信息傳播有時以輿論宣傳的形式進行,有時以廣告形式進行。這種類型的廣告,就是公共機構廣告。
(二)公益廣告
一些公共機構、公益性社會團體也需要通過廣告向公眾傳達有教育意義和行為指導意義的信息,如愛滋病對人類的危害、吸毒有害健康、環保有益於人類等。這些廣告活動具有社會公德建設、公眾行為規勸、倡導良好觀念的意義,被稱為公益廣告。一些企業為了表現認同並樂於承擔社會責任,也會贊助製作和刊播公益廣告。
目的
(一)倡導正確的觀念
大量公共事務廣告傳播的都是觀念性內容,如保護環境的觀念、反對毒品的觀念等,希望公眾理解並認同正確的觀念,對某一問題持正確主張。
(二)引起對問題的重視
部分公共事務廣告意在引起公眾對社會問題的重視,如青少年(尤其是在校學生)心理問題、環境問題、毒品問題等。如果公眾意識不到這些問題的嚴重性,就不會積極採取行動來避免或者減少它們的危害。
(三)採取規勸行動
大部分公共事務廣告在傳播觀念、引起對問題的重視的同時,還規勸公眾採取正確態度參與行動,如在日常生活中節約用水、節約用紙、自覺維護公共環境、遵守交通規則等。
遵循的原則
隨著商品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公共事務廣告在社會上的作用越來越大,對社會文化和社會風尚有著巨大的影響,使物質的豐富與道德水平的提高在更大的社會範圍內得以實現。
(一)思想性原則
思想性原則,是公共事務廣告的實質所在。從公共事務廣告的實質出發,公共事務廣告的生產和流通又不能完全受經濟利益的差遣和擺布。這說明公共事務廣告的思想性原則和其非營利性是一致的。
(二)藝術性原則
公共事務廣告所涉及的內容有相當一部分是公眾所熟悉的,富於經驗的宣傳者都深明良好的宣傳效應,往往依賴於初看起來與宣傳活動沒有什麼明顯直接關係的那些心理因素。而能夠強烈地誘導這些心理因素的,正是廣告的藝術表現形式。把思想性融會到藝術表現力之中,廣告才能具有較高的藝術性。人們往往不樂於接受諸如“不要隨地吐痰”、“不要酒後開車”這樣的口號式建議,認為你干涉了他的私人生活習慣,但是若採用“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請您不要隨地吐痰”、“你的家人盼望你安全歸來”等規勸形式,更易於為人們所接受。
(三)人情味原則
如果說思想性追求的是曉之以理,那么人情味,便是動之以情。“廣州人精神,稻穗鮮花獻人民”就是人情味的體現。這句口號把廣州市民聯結在一起,誰不愛自己的家園,他們感到自己是廣州市的主人,明白要使廣州美,必須要先從自己做起。這則公共事務廣告寓教育於情理之中,使廣州每個公民都自覺地使自己的行為合乎社會的規範。
(四)針對性原則
公共事務廣告針對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區域,不同的公眾,要採用不同的形式,利用不同的媒體,傳播不同的內容。
(五)社會性原則
社會性原則體現的是公共事務廣告內容的廣泛性和對象的大眾化。公共事務廣告應該取材於人們的日常生活,從公眾的喜怒哀樂中尋找主題,而不應該僅僅是圖解政府和社會團體的要求。對於人們應當遵守但又容易忽視和違背的社會規範,通過生動鮮明的視覺語言和文字語言表達出來,使人們更容易理解和接受。正是由於這種廣泛的社會性,公共事務廣告才能起到更好的宣傳效果。
(六)倡導性原則
公共事務廣告的訴求主要是鼓勵人們為整個社會和個人的長遠利益著想。為社會文化的發展和社會風氣的轉變而停止某種不良行為,轉而採取積極的、利於社會的行為,公共事務廣告就是要帶頭提倡頌揚這種行為,鼓勵大家遵循這樣的行為規範。所以,公共事務廣告具有倡導的性質。如“好習慣從這裡開始”、“撒向人間都是愛”、“我學會了幫助媽媽做家務”等。
(七)鼓勵性原則
公共事務廣告憑藉自己獨特的藝術形式,激發、鼓勵人們鼓足勇氣向困難挑戰,進而樹立戰勝困難的信心,為個人生活的崇高目標和整個社會文明的提高作出不懈的努力。如“成功來自於許多挫折”、“人生是一場馬拉松,只有暫時的領先,沒有永遠的落後。”等恰好體現了公共事務廣告的鼓勵性原則。
(八)提醒、規勸、批評原則
這條原則反映了公共事務廣告應該具有廣泛的社會基礎,具有對不良的社會現象進行抨擊的獨特作用。公共事務廣告面對不同的訴求對象,應採取不同的訴求態度。如關於提醒注意的廣告“愛護眼睛,為了明天”、“人類只有一個地球”、“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等;對於一些錯誤行為,公共事務廣告就採取規勸的態度,鄭重地勸告,使其改正錯誤,如“樂而失慎,禍從天降”、“不要以生命為代價,做萬分之一的冒險”、“孩子,不要加入菸民的行列”等;對於已經危害到社會和他人利益的錯誤行為,公共事務廣告就應該採取批評的態度,指出其錯誤造成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