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宋時所設招待來往官吏的機構。常以余資刻書。當時蘇州、吉州、明州、阮州、舒州、撫州、台州、信州、泉州、鄂州等地都設有公使庫,所刻書籍亦多。 二、秘書省庫。掌收支公使錢及公用銀器什物。置監庫官一名,由有官品吏人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