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馬茶業

八馬茶業

八馬茶業股份有限公司源於百年前的“信記”茶行,掌門人王文禮先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也是鐵觀音發現者王士讓的第十三代傳人。公司旗下有安溪八馬茶業有限公司(為公司總部並具體負責產品生產和外銷)、深圳八馬茶業連鎖有限公司(負責全國自營連鎖)、廈門八馬茶業有限公司(負責加盟及福建自營)。公司參與管理茶園基地50000多畝,有西坪和龍門兩個加工廠,總建築面積6萬平方米,年加工能力6000噸,其中龍門加工廠是亞洲最具現代化的烏龍茶鐵觀音精製加工廠。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八馬茶業股份有限公司
  • 總部地點:中國泉州安溪
  • 成立時間:1993年
  • 經營範圍:茶葉
公司簡介,融資情況,八馬榮譽,認證信息,加盟聲明,

公司簡介

公司通過了ISO9001:2000國際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1:2004國際環境管理體系和HACCP體系認證、QS體系認證,成為國家唯一烏龍茶GAP示範基地、國家茶葉標準技術委員會福建省唯一的委員企業、福建省唯一國家現代茶產業技術體系綜合試驗站、福建省首個高新技術企業。
公司從創辦的第二年——1994年起連續15年保持安溪同行業納稅第一,公司選送的鐵觀音於1998、1999、2005年三次榮獲“茶王”稱號,創100g茶王拍賣4萬元和7萬元的新高。2006年“八馬”商標榮膺“中國馳名商標”, 2008年獲“中國名牌農產品”稱號。公司自2004年獲得茶葉進出口權,出口量年年攀升:2008年,出口量逆勢而上占到安溪總出口量的70%以上。公司現已是5家世界500強企業的供貨商,1996年,八馬在深圳開出了第一家專賣店,截至目前,八馬在深圳的專賣店已超過100家,在深圳、廣東以及上海、北京、天津等一線城市已經開設800餘家連鎖店和加盟店的銷售網路。

融資情況

2013年,八馬茶業與IDG資本、天圖資本、同偉創業創投、天璣星投資等4大國內外風險投資機構在泉州簽約,4家風險投資機構聯合向八馬茶業注資1.5億元。
據了解,此次4家投資機構聯合投資,是中國茶業行業迄今為止最大的一筆私募股權融資,也是茶業行業首筆過億元的私募股權融資,我省乃至中國茶行業藉助資本市場跨越發展上具有里程碑意義。2014年1月12日,4家投資機構資金已全到賬,該筆投資將主要用作打造八馬茶業百億工程的啟動資金。
八馬茶業連鎖店接近1000家,店數位居全國茶行業第二位。

八馬榮譽

各類榮譽
1.中國馳名商標
2.中國名牌農產品
3.中國信息化百強企業
4.中國十大放心暢銷茶品牌
5.中國茶葉行業百強 福建首位
6.農業部唯一烏龍茶GAP示範單位
7.福建省第一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8.福建省著名商標
9.福建省名牌產品
10.福建省品牌農業企業金獎
12.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
13.福建省安溪鐵觀音行業技術創新中心
14.福建“安溪鐵觀音明星企業”
15.福建省守契約、重信用企業
16.連續15年安溪茶葉納稅居首位的民營企業
17.安溪鐵觀音十佳企業排名首位
18.安溪鐵觀音十佳品牌排名首位
19.連續三屆榮獲由政府組織的鐵觀音茶王賽茶王
20.中國烏龍茶出口推薦企業
八大榮譽
——中央政府採購註冊供應商
——中國馳名商標
——中國名牌農產品高新技術企業
——中國信息化百強企業
——全國茶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委員單位
——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鐵觀音製作技藝代表性傳承人
——中國茶葉行業六強·福建省首位

認證信息

八大資質
--有機茶認證
--綠色食品認證
--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認證
--ISO9001:2008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HACCP食品安全體系認證
--ISO14001:2004環境體系認證
--QS市場準入體系認證
--GAP良好農業規範認證
企業認證
ISO14000:2004環境質量體系認證
中國地理標記認證
良好農業規範認證
中國馳名商標
福建省高新技術企業
出口食品衛生註冊證
有機茶認證
綠色食品認證
原產地標記註冊
QS體系認證
ISO9001:2000質量體系認證
HACCP認證

加盟聲明

鑒於: 深圳市八馬茶業連鎖有限公司(下稱“深圳八馬”)系“八馬”註冊商標的合法使用者,擁有統一的經營模式及管理模式、統一的形象標誌、統一的產品配送渠道,依法享有“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的特許經營權。
為了整合經營資源,強化公司規範運作,充分發揮福建省安溪八馬茶業有限公司(下稱“安溪八馬”)的生產優勢及深圳八馬的銷售優勢,保護加盟商的合法權益。根據《商業特許經營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安溪八馬現鄭重聲明如下:
一、自本聲明之日起,安溪八馬不再開展“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的特許經營活動;
二、自本聲明之日起,深圳八馬系開展“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特許經營活動的唯一特許人,享有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檔案規定的權利,同時承擔規定的義務。任何加盟“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特許經營的客戶均應取得深圳八馬的書面許可;
三、本聲明之日前已經安溪八馬授權,並取得“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特許經營許可的加盟商,應當自本聲明之日起,按照原特許經營許可約定的權利和義務,與深圳八馬重新簽訂商業特許經營契約及其 他相關法律檔案;
四、自本聲明之日起,除深圳八馬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授予的“八馬”茶業系列產品特許經營許可,均屬侵權,必須承擔一切法律後果。
五、深圳八馬業務諮詢方式:參考八馬官網。
特此聲明 福建省安溪八馬茶業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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