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門出台《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行動方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畫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和《綠色建築行動方案》,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推動建材工業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惠民生,更好地服務於新型城鎮化和綠色建築發展,我們制定了《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行動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工業和信息化部 住房城鄉建設部2015年8月31日

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行動方案
綠色建材是指在全生命期內減少對自然資源消耗和生態環境影響,具有“節能、減排、安全、便利和可循環”特徵的建材產品。我國建材工業資源能源消耗高、污染物排放總量大、產能嚴重過剩、經濟效益下滑,綠色建材發展滯後、生產占比低、套用範圍小。促進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是拉動綠色消費、引導綠色發展、促進結構最佳化、加快轉型升級的必由之路,是綠色建材和綠色建築產業融合發展的迫切需要,是改善人居環境、建設生態文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為加快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制定本行動方案。
總體要求: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貫徹落實《中國製造2025》、《國務院關於化解產能嚴重過剩矛盾的指導意見》和《綠色建築行動方案》等要求,以新型工業化、城鎮化等需求為牽引,以促進綠色生產和綠色消費為主要目的,以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突出問題為導向,明確重點任務,開展專項行動,實現建材工業和建築業穩增長、調結構、轉方式和可持續發展,大力推動綠色建築發展、綠色城市建設。
行動目標:到2018年,綠色建材生產比重明顯提升,發展質量明顯改善。綠色建材在行業主營業務收入中占比提高到20%,品種質量較好滿足綠色建築需要,與2015年相比,建材工業單位增加值能耗下降8%,氮氧化物和粉塵排放總量削減8%;綠色建材套用占比穩步提高。新建建築中綠色建材套用比例達到30%,綠色建築套用比例達到50%,試點示範工程套用比例達到70%,既有建築改造套用比例提高到80%。
一、建材工業綠色製造行動
(一)全面推行清潔生產。支持現有企業實施技術改造,提高綠色製造水平。推廣套用建材窯爐煙氣脫硫脫硝除塵、煤潔淨氣化以及建材智慧型製造、資源綜合利用等共性技術,優先支持建築衛生陶瓷行業清潔生產技術改造。平板玻璃行業限制高硫石油焦燃料。引導北方採暖區水泥企業在冬季供暖期開展錯峰生產,節能減排,減少霧霾。
推廣新型耐火材料。全面推廣無鉻耐火材料,從源頭消減重金屬污染。開發推廣結構功能一體化、長壽命及施工便利的新型耐火材料和微孔結構高效隔熱材料。
(二)強化綜合利用,發展循環經濟。支持利用城市周邊現有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污泥、危險廢物等。支持利用尾礦、產業固體廢棄物,生產新型牆體材料、機制砂石等。以建築垃圾處理和再利用為重點,加強再生建材生產技術和工藝研發,提高固體廢棄物消納量和產品質量。
(三)推進兩化融合,發展智慧型製造。引導建材生產企業提高信息化、自動化水平,重點在水泥、建築衛生陶瓷等行業推進智慧型製造並提升水平。深化電子商務套用,利用二維碼、雲計算等技術建立綠色建材可追溯信息系統,提高綠色建材物流信息化和供應鏈協同水平。開發推廣工業機器人,在建築陶瓷、玻璃、玻纖等行業開展“機器代人”試點。
二、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行動
(四)開展綠色建材評價。按照《綠色建材評價標識管理辦法》,建立綠色建材評價標識制度。抓緊出台實施細則和各類建材產品的綠色評價技術要求。開展綠色建材星級評價,發布綠色建材產品目錄。指導建築業和消費者選材,促進建設全國統一、開放有序的綠色建材市場。
(五)構建綠色建材信息系統。建立綠色建材資料庫和信息採集、共享制度。利用“網際網路 ”等信息技術構建綠色建材公共服務系統,發布綠色建材評價標識、試點示範等信息,普及綠色建材知識。構建綠色建材選用機制,疏通建築工程綠色建材選用通道,實現產品質量可追溯。研究建立綠色建材第三方信息發布平台。
(六)擴大綠色建材的套用範圍。圍繞綠色建築需求和建材工業發展方向,重點開展通用建築材料、節能節地節水節材與建築室內外環境保護等方面材料和產品的綠色評價工作。在推進綠色建築發展和開展綠色建築評價工作中強化對綠色建材套用的相關要求。在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各類試點示範工程和推廣項目中,進一步明確對綠色建材使用的規定。
三、水泥與製品性能提升行動
(七)發展高品質和專用水泥。制修訂水泥產品標準,完善產品質量標準體系,鼓勵生產和使用高標號水泥、純熟料水泥。優先發展並規範使用海工、核電、道路等工程專用水泥。支持延伸產業鏈,完善混凝土摻合料標準,加快機制砂石工業化、標準化和綠色化。
(八)推廣套用高性能混凝土。鼓勵使用C35及以上強度等級預拌混凝土,推廣大摻量摻合料及再生骨料套用技術,提升高性能混凝土套用技術水平。研究開發高性能混凝土耐久性設計和評價技術,延長工程壽命。
(九)大力發展裝配式混凝土建築及構配件。積極推廣成熟的預製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最佳化完善現有預製框架、剪力牆、框架-剪力牆結構等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體系。完善混凝土預製構配件的通用體系,推進疊合樓板、內外牆板、樓梯陽台、廚衛裝飾等工廠化生產,引導構配件產業系列化開發、規模化生產、配套化供應。
四、鋼結構和木結構建築推廣行動
(十)發展鋼結構建築和金屬建材。在文化體育、教育醫療、交通樞紐、商業倉儲等公共建築中積極採用鋼結構,發展鋼結構住宅。工業建築和基礎設施大量採用鋼結構。在大跨度工業廠房中全面採用鋼結構。推進輕鋼結構農房建設。鼓勵生產和使用輕型鋁合金模板和彩鋁板。
(十一)發展木結構建築。促進城鎮木結構建築套用,推動木結構建築在政府投資的學校、幼托、敬老院、園林景觀等低層新建公共建築,以及城鎮平改坡中使用。推進多層木-鋼、木-混凝土混合結構建築,在以木結構建築為特色的地區、旅遊度假區重點推廣木結構建築。在經濟發達地區的農村自建住宅、新農村居民點建設中重點推進木結構農房建設。
(十二)大力發展生物質建材。促進木材加工和保護產業發展,支持利用農作物秸稈、竹纖維、木屑等發展生物質建材,優先發展和使用生物質纖維增強的木塑、新型鎂質建材等圍護用和裝飾裝修用產品。鼓勵在竹資源豐富地區,發展竹製建材和竹結構建築。
五、平板玻璃和節能門窗推廣行動
(十三)大力推廣節能門窗。實施建築能效提升工程,建設高星級綠色建築,發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築。新建公共建築、綠色建築和既有建築節能改造應使用低輻射鍍膜玻璃、真(中)空玻璃、斷橋鋁合金等節能門窗,帶動平板玻璃和鋁型材生產線升級改造。
(十四)嚴格使用安全玻璃。加強安全玻璃生產和使用監督檢查,適時修訂《建築安全玻璃管理規定》,切實規範建築安全玻璃生產、流通、設計、使用和安裝管理,防止以次充好,消除玻璃門窗和幕牆安全隱患。
(十五)發展新型和深加工玻璃產品。鼓勵太陽能光熱、光伏與建築裝配一體化,帶動光熱光伏玻璃產業發展。支持發展電子信息用屏顯玻璃基板、防火玻璃、汽車和高鐵等用風擋玻璃基板等新產品,提高深加工水平和產品附加值。
六、新型牆體和節能保溫材料革新行動
(十六)新型牆體材料革新。重點發展本質安全和節能環保、輕質高強的牆體和屋面材料,引導利用可再生資源製備新型牆體材料。推廣預拌砂漿,研發推廣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築套用的配套牆體材料。
(十七)發展高效節能保溫材料。鼓勵發展保溫、隔熱及防火性能良好、施工便利、使用壽命長的外牆保溫材料,開發推廣結構與保溫裝飾一體化外牆板。
七、陶瓷和化學建材消費升級行動
(十八)推廣陶瓷薄磚和節水潔具。推廣使用大型化、薄型化的陶瓷磚,節水、輕量的座便器(小便器)。開發新型水龍頭、馬桶蓋等智慧型衛浴用品,促進衛生陶瓷人性化、智慧型化生產,更好滿足個性化消費。發展透水磚等城鎮道路建設材料及集水系統,支撐海綿城市建設。
(十九)提升管材和型材品質。大力推廣套用耐腐蝕、密封性好、保溫節能的新型管材和型材,提高使用壽命和耐久性。支持生產和推廣使用大口徑、耐腐蝕、長壽命、低滲漏、免維護的高分子材料或複合材料管材、管件,支撐地下管廊建設。
(二十)推廣環境友好型塗料、防水和密封材料。支持發展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s)的水性建築塗料、建築膠黏劑,推廣套用耐腐蝕、耐老化、使用壽命長、施工方便快捷的高分子防水材料、密封材料和熱反射膜。
八、綠色建材下鄉行動
(二十一)支持綠色農房建設。結合新農村建設、綠色農房建設需要,落實《關於開展綠色農房建設的通知》,引導各地因地制宜生產和使用綠色建材,編制綠色農房用綠色建材產品目錄,重點推廣套用節能門窗、輕型保溫砌塊、預製部品部件等綠色建材產品,提高綠色農房防災減災能力。
(二十二)支持現代設施農業發展。圍繞現代設施農業,積極發展和推廣安全性好、性價比高、使用便利的玻璃、岩棉等產品。
九、試點示範引領行動
(二十三)工程套用示範。制定綠色建材套用試點示範申報、評審和驗收等辦法。結合綠色建築、保障房建設、綠色生態城區、既有建築節能改造、綠色農房、建築產業現代化等工作,明確綠色建材套用的相關要求。選擇典型城市和工程項目,開展鋼結構、木結構、裝配式混凝土結構等建築套用綠色建材試點示範。
(二十四)產業園區示範。在綠色建材發展基礎好的地區,依託優勢企業,整合要素資源,完善研發設計、檢測驗證、現代物流、電子商務等公共服務體系,支持建設以綠色建材為特色的產業園區。
(二十五)協同處置示範。按照《關於促進生產過程協同資源化處理城市和產業廢棄物工作的意見》,持續開展好水泥窯協同處置城市生活垃圾等廢棄物的試點示範。開展固體廢棄物再生建材綜合利用示範,建立再生建材工程套用長期監測機制,積累再生建材套用安全性技術資料。
十、強化組織實施行動
(二十六)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由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牽頭,相關部門參加的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協調機制。加強綠色建材生產套用與綠色建築發展、綠色城市建設的內在聯繫,統籌綠色建材生產、使用、標準、評價等環節,加強政策銜接,強化部門聯動,組織實施相關行動,督促落實重點任務,協調完善推進措施。
(二十七)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利用現有渠道,引導社會資本,加大對共性關鍵技術研發投入,支持企業開展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技術改造。研究制定財稅、價格等相關政策,激勵水泥窯協同處置、節能玻璃門窗、節水潔具、陶瓷薄磚、新型牆材等綠色建材生產和消費。支持有條件的地區設立綠色建材發展專項資金,對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企業給予貸款貼息。將綠色建材評價標識信息納入政府採購、招投標、融資授信等環節的採信系統。研究制定建材下鄉專項財政補貼和鋼結構部品生產企業增值稅優惠政策。
(二十八)完善標準規範。進一步修改完善行業規範和準入標準,公告符合規範條件的企業和生產線名單。強化環保、能耗、質量和安全標準約束,構建強制性標準和自願採用性標準相結合的標準體系。加強建築工程設計規範與綠色建材產品標準的聯動。取消複合水泥32.5等級標準,大力推進特種和專用水泥套用。
(二十九)搭建創新平台。依託大型企業集團、科研院所、大專院校等單位,構建完善產學研用相結合的產業發展創新體系。創建一批以綠色建材為特色的技術中心、工程中心或重點實驗室,完善產業發展所需公共研發、技術轉化、檢驗認證等平台。加強建材生產與建築設計、工程建造等上下游企業互動,組建綠色建材產業發展聯盟。依託尾礦、建築廢棄物等資源建設新型牆體材料、機制砂石生產基地。
(三十)開展宣傳教育和檢查。加大培訓力度,開展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的培訓。開展形式多樣的綠色建材宣傳活動,強化公眾綠色生產和消費理念,提高對綠色建材政策的理解與參與,使綠色建材的生產與套用成為全行業和社會各界的自覺行動。開展綠色建材行動檢查,對不執行綠色建材生產和使用有關規定的,要加強輿論監督和通報批評。
各地要結合本地建材工業和建築業發展實際,儘快制定本地區綠色建材發展實施方案,明確主體責任,紮實推進本地區綠色建材生產和套用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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