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江(清代地名)

兩江(清代地名)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兩江,指江南省(今江蘇、安徽和上海)和江西省,是清王朝財賦重地,也是人文薈萃之區。公元1667年,江南省東西分置而建江蘇(今江蘇省和上海市)和安徽二省。

基本介紹

兩江,指江南省(今江蘇、安徽和上海)和江西省,是清王朝財賦重地,也是人文薈萃之區。公元1667年,江南省東西分置而建江蘇(今江蘇省和上海市)和安徽二省。
兩江總督是地方最高長官,太平天國運動之前多由滿人擔任,之後漢人漸多。從康熙四年(1665)到宣統三年(1911),有影響的計80餘人,98任,歷247年。因此初時該總督管轄的是江南省和江西省的政務,因此號兩江總督。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