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控區

兩控區

兩控區”是環保領域的專屬名詞,是指酸雨控制區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簡稱。《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根據氣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條件,可以將已經產生、可能產生酸雨的地區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嚴重的地區,劃定為酸雨控制區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即“兩控區”。一般來說,降雨pH值≤4.5的,可以劃定為酸雨控制區;近三年來環境空氣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超過國家二級標準的,可以劃定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控區
  • 來自:環保領域的專屬名詞
  • 解釋酸雨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簡稱
  • 根據:大氣污染防治法
政策依據,劃分條件,控制目標,劃定範圍,控制措施,

政策依據

《大氣污染防治法》規定,根據氣象地形土壤等自然條件,可以將已經產生、可能產生酸雨的地區或者其他二氧化硫污染嚴重的地區,劃定為酸雨控制區或者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即“兩控區”。一般來說,降雨pH值≤4.5的,可以劃定為酸雨控制區;近三年來環境空氣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超過國家二級標準的,可以劃定為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

劃分條件

考慮到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特徵的差異,分別確定酸雨控制區和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劃分基本條件。
酸雨控制區的劃分基本條件
一般將PH值≤5.6的降水稱為酸雨。有關研究結果表明,降水PH值≤4.9時,將會對森林、農作物和材料產生損害。西方已開發國家多將降水PH≤4.6作為確定受控對象的指標。
不同地區的土壤和植被等生態系統對硫沉降的承受能力是不同的,硫沉降臨界負荷反映了這種承受能力的大小。酸雨污染是發生在較大範圍的區域性污染。酸雨控制區應包括酸雨污染最嚴重地區及其周邊二氧化硫排放量較大地區。在我國酸雨污染較嚴重的區域內,包含一些經濟落後的貧困地區,這些地區還不具備嚴格控制二氧化硫排放的條件。
基於上述考慮,並考慮到我國社會發展水平和經濟承受能力,確定酸雨控制區的劃分基本條件為:
(1)現狀監測降水PH≤4.5;
(2)硫沉降超過臨界負荷;
(3)二氧化硫排放量較大的區域。
國家級貧困縣暫不劃入酸雨控制區。
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劃分基本條件
我國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污染集中於城市,污染的主要原因是局地大量的燃煤設施排放二氧化硫所致,受外來源影響較小,控制二氧化硫污染主要控制局地的二氧化硫排放源。
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的二級標準是保護居民和生態環境不受危害的基本要求,而二氧化硫日平均濃度的三級標準是保護居民和生態環境不受急性危害的最低要求。
因此,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的劃分基本條件確定為:
(1)近年來環境空氣二氧化硫年平均濃度超過國家二級標準;
(2)日平均濃度超過國家三級標準;
(3)二氧化硫排放量較大;
(4)以城市為基本控制單元。
國家級貧困縣暫不劃入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都嚴重的南方城市,不劃入二氧化硫控制區,劃入酸雨控制區。

控制目標

根據《國務院關於環境保護若干問題的決定》和《國家環境保護“九五”計畫和2010年遠景目標》,本著突出重點、量力而行、循序漸進的原則,提出了“兩控區”分階段的控制目標,即到2010年使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狀況明顯好轉。
2000年“兩控區”控制目標還只是一個有限的目標,只能達到抑制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加劇趨勢的目的,不能扭轉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嚴重的局面。
隨著經濟的發展,我國的污染控制技術水平和經濟支持能力都將大大提高,為2000年以後大幅度削減“兩控區”內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奠定了物質基礎。到2010年“兩控區”的控制目標為:
1.“兩控區”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控制在2000年排放水平之內;
2.“兩控區”內所有城市環境空氣二氧化硫濃度都達到國家環境質量標準;
3.酸雨控制區降水pH≤4.5地區的面積明顯減少。

劃定範圍

根據上述“兩控區”劃分基本條件,劃定“兩控區”的總面積約為109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11.4%,其中酸雨控制區面積約為80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8.4%,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面積約為29萬平方公里,占國土面積3%。
酸雨控制區範圍 (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除外)
上海市
江蘇省南京市、揚州市、南通市、鎮江市、常州市、無錫市、蘇州市、泰州市
浙江省杭州市、寧波市、溫州市(市區及瑞安市、永嘉縣、蒼南縣)、嘉興市、湖州市、紹興市、金華市、衢州市(市區及江山市、衢縣、龍游縣)、台州市
安徽省蕪湖市、銅陵市、馬鞍山市、黃山市、巢湖地區、宣城地區
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龍巖市
江西省南昌市、萍鄉市、九江市、鷹潭市、撫州地區、吉安市、贛州市
湖北省武漢市、黃石市、荊州市、宜昌市、荊門市、鄂州市、潛江市、鹹寧地區
湖南省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岳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郴州市、益陽市、婁底地區、懷化市、吉首市
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珠海市、汕頭市、韶關市、惠州市、汕尾市、東莞市、中山市、江門市、佛山市、湛江市、肇慶市、雲浮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玉林市、貴港市、南寧地區(上林縣、崇左縣、賓陽縣、橫縣)、柳州地區(合山市、來賓縣、鹿寨縣)、桂林地區(靈川縣、全州縣、興安縣、荔浦縣、永福縣)、賀州地區(賀州縣、鐘山縣)、河池地區(河池市、宜州市)
重慶市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北碚區、巴南區及萬盛區、雙橋區、涪陵區、永川市、合川市、江津市、長壽縣、榮昌縣、大足縣、綦江縣、璧山縣、銅梁縣、潼南縣
四川省成都市、自貢市、攀枝花市、瀘州市、德陽市、綿陽市、遂寧市、內江市、樂山市、南充市、宜賓市、廣安地區、眉山地區
貴州省貴陽市、遵義市、安順地區、興義市、凱里市、都勻市雲南省昆明市、曲靖市、玉溪市、昭通市、箇舊市、開遠市、楚雄市
二氧化硫污染控制區範圍 (國家重點扶持的貧困縣除外)
北京市東城區、西城區、宣武區、崇文區、朝陽區、海淀區、豐臺區、石景山區及門頭溝區、通州區、房山區、昌平縣、大興縣
天津市市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市區及辛集市、藁城市、晉州市、新樂市、鹿泉市、邯鄲市市區及武安市、刑台市市區及南宮市、沙河市、保定市市區及涿州市、定州市、安國市、高碑店市、張家口市市區、承德市市區、唐山市市區及遵化市、丰南市、衡水市市區
山西省太原市市區及古交市、大同市市區、陽泉市市區、朔州市市區、忻州市、榆次市、臨汾市、運城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市區、包頭市市區及石拐礦區、土默特右旗、烏海市市區、赤峰市市區
遼寧省瀋陽市市區及新民市、大連市市區、鞍山市市區及海城市、撫順市市區、本溪市市區、錦州市市區及凌海市、葫蘆島市市區及興城市、阜新市市區遼陽市市區
吉林省吉林市市區及樺甸市、蛟河市、舒蘭市、四平市市區及公主嶺市、通化市市區及梅河口市、集安市、延吉市江蘇省徐州市市區及邳州市、新沂市
山東省濟南市市區及章丘市、青島市市區及膠南市、膠州市、萊西市、淄博市市區、棗莊市市區及滕州市、濰坊市市區及青州市、高密市、昌邑市、煙臺市市區及龍口市、萊陽市、萊州市、招遠市、海陽市、濟寧市市區及曲阜市、兗州市、鄒城市、泰安市市區及新泰市、肥城市、萊蕪市市區、德州市市區及樂陵市、禹城市
河南省鄭州市市區及鞏義市、洛陽市市區及偃師市、孟津縣、焦作市市區及沁陽市、孟州市、修武縣、溫縣、武陟縣、博愛縣 安陽市市區及林州市、三門峽市市區及義馬市、靈寶市、濟源市市區
陝西省西安市市區、銅川市市區、渭南市市區及韓城市、華陰市、商州市
甘肅省蘭州市市區、金昌市市區、白銀市市區、張掖市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市區、石嘴山市市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市區

控制措施

為實現“兩控區”2010年污染控制目標,在執行已有的環境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基礎上,還應進一步實施更有利於控制二氧化硫污染的政策與措施。加大兩控區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力度。限產或關停高硫煤礦,加快發展動力煤洗選加工,降低城市燃料含硫量;淘汰高能耗、重污染的鍋爐、窯爐及各類生產工藝和設備;控制火電廠二氧化硫排放,加快建設一批火電廠脫硫設施,新建、擴建和改建火電機組必須同步安裝脫硫裝置或採取其他脫硫措施。
制定“兩控區”綜合防治規劃
要求各地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制訂相應的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綜合防治規劃以及分階段二氧化硫總量控制計畫,並納入當地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組織實施。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落實防治項目和治理資金。
限制高硫煤的開採和使用
從源頭抓起,限制高硫煤的開採、生產、運輸和使用,推進高硫煤礦配套建設洗選設施,同時優先考慮低硫煤和洗選動力煤向“兩控區”的供應。建議計畫、交通運輸部門要優先保證低硫煤、洗精煤向高硫煤地區的調入。“兩控區”內城市燃料供應部門供應的和燃燒設施燃用的煤炭和燃料重油的含硫量,要符合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環境保護指標。限制進口含硫量高的燃料。
重點治理火電廠污染,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
後我國的二氧化硫排放總量控制,尤其是“兩控區”內削減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重點應放在火電廠。
控制火電廠排放二氧化硫,一是要最佳化電廠的布局,在“兩控區”大中城市市區內,禁止新建燃煤火電廠。二是要加快火電廠的脫硫建設。
建議自1998年1月1日起,各地區和有關部門不得批准在“兩控區”大中城市市區內(城區和近郊區)新建燃煤火電廠(以熱定電的熱電廠除外)。在2010年前分期分批建成脫硫設施或採取其它相應效果的減排二氧化硫措施。
防治化工、冶金、有色、建材等行業,生產過程排放的二氧化硫污染
著眼於對生產的全過程控制,實行清潔生產。即選擇低污染的原材料、採用先進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降低生產能耗,加強生產各個環節的管理以及進行必要的尾端治理等。對“兩控區”內超標排放二氧化硫的工業鍋爐、窯爐等排放源限期治理,經過限期治理仍不達標的應予以關停。建議有關主管部門在安排防治二氧化硫污染的技術改造、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等項目和資金方面,要向“兩控區”傾斜。
大力開發二氧化硫污染防治技術和設備
具有成熟的二氧化硫污染控制技術和適用的設備是實現“兩控區”控制目標的關鍵因素。要加快適合國情的脫硫技術設備的研究、開發、推廣和套用,重點是:石灰石-石膏法煙氣脫硫、旋轉噴霧乾燥法煙氣脫硫、濕式除塵脫硫、爐內噴鈣法脫硫、循環流化床脫硫、工業型煤固硫等治理技術和設備,並加快有關示範工程的建設。與此同時,加快對國外治理技術、設備的引進和消化吸收。
做好二氧化硫排污收費工作,運用經濟手段促進治理
各地要按照《國務院關於二氧化硫排污收費擴大試點工作有關問題的批覆》(國函〔1996〕24號)要求,認真做好二氧化硫排污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工作,其中用於重點排污單位專項治理二氧化硫的資金比例不得低於90%。
強化“兩控區”環境監督管理
長期以來,我國大氣污染防治主要實施對污染源的濃度控制,但隨著經濟的發展、資源能源消耗量的增長以及對環境質量要求的提高,單一的濃度控制具有明顯的局限性。因此,要在濃度控制的基礎上,實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排放源提出總量控制或總量削減的指標,採取有效措施,嚴格監督管理。新建、改造項目應當實行“以新帶老,總量減少”的原則。
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二氧化硫污染和酸雨控制的動態,為政府決策提供科學依據,應建立二氧化硫和酸雨的監測網路,對“兩控區”內重點二氧化硫排放源要求安裝線上式連續監測計量裝置,並進行長期監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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