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

《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是中國法務部印發的綱要。

2019年1月,《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印發。1月29日上午10點,法務部就“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舉行新聞發布會,主要發布《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的相關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
  • 發布時間:2019年1月
  • 審批機構:中央政法委
  • 發布機構:中國法務部
出台背景,制定歷程,內容解讀,重要意義,

出台背景

中國共產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圍繞新時代黨和中國國家事業發展新要求,對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提出了新任務,對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作出了新部署。黨中央從全面依法治國的全局和戰略高度,決定將原法務部和原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職責進行整合,重新組建法務部,將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法務部,賦予了法務部更大的政治責任和全新的歷史使命。為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主動適應新時代新任務新要求,法務部研究制定了《綱要》。

制定歷程

2018年7月,中國法務部組成起草小組,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綱要》討論稿,提交中國司法廳(局)長會議討論。
2018年9月,根據各地及部機關各廳局的意見形成《綱要》徵求意見稿,並徵求各中國省(區、市)司法廳、法制辦意見。
2018年10月,徵求中國中央組織部等中國中央和國家機關部門的意見,與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協調。
2018年11月,綜合各方面修改意見,形成了《綱要》送審稿。
2018年11月19日,中國法務部部長辦公會審議並原則通過《綱要》送審稿。
2018年12月18日,中央政法委員會全體會議暨中央司法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專題會議審議通過《綱要》審議稿。法務部根據會議精神對《綱要》審議稿作了修改,形成修改後的《綱要》送審稿,
2019年1月中旬,報中央政法委審批後,以法務部檔案印發《綱要》。
2019年1月29日上午10點,法務部就“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舉行新聞發布會,主要發布《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綱要(2018—2022年)》的相關內容。

內容解讀

《綱要》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為“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總體要求”。明確了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總體目標。第二部分是“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的主要任務”。從10個方面、提出了46大項改革任務,涵蓋持續強化政治機關建設,完善司法行政系統機構職能體系,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完善行政立法體制機制,統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健全完善刑事執行體制,建設完備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大力發展涉外法律服務業、建立健全國際法治交流與合作工作機制,完善司法行政保障機制,健全完善司法行政系統隊伍政治建設和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長效機制等方面,每方面任務都規定了具體改革舉措,努力做到改革舉措可細化、可操作、可評價。第三部分是“深入紮實抓好改革落實工作”。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落實和加強宣傳引導等3個方面提出了具體保障和落實要求。
《綱要》強調,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切實加強對改革工作的組織領導,對於改革中的重要問題和重大事項及時向黨委請示報告,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主要負責同志要親力親為抓改革、抓落實。要強化督促落實,及時制定分工方案,建立改革落實情況推進台賬,明確責任。建立健全改革落實考核評價工作機制,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落地見效。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宣傳和解讀改革新舉措,宣傳推廣改革工作成果和典型經驗,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重要意義

《綱要》立足於重新組建後的法務部職責和使命,全面發力、精準施策,在更高起點上謀劃和推進司法行政各項工作改革發展,為今後一個時期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作出了頂層設計和總體部署,為司法行政改革工作開啟新篇章、開創新局面明確了路線圖和施工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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