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血輸注法

我國將200ml全血定為1U(單位)。全血性質主要取決於抗凝劑或保存液的種類以及貯存時間長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血輸注法
  • 用途: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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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概述

由於獻血員個體差異、貯存時間長短的不同,每個“單位”全血內各種成分的含量差別存在一個“許可”的範圍。隨著貯存時間的延長,血液中的一些有效成分(2,3-DPG、ATP、白細胞、血小板、凝血因子等)含量減少,功能逐漸喪失,而一些有害成分(血氨、游離血紅蛋白、血鉀等)將逐漸增加,其變化速度與抗凝劑或保存液的種類關係較大。

操作名稱

全血輸注法

全血種類

(1)新鮮全血:新鮮全血的定義目前尚無統一標準,一般認為血液採集後24h以內的全血稱為新鮮全血,其各種有效成分存活率在70%以上。
(2)保存全血:將血液采入含有保存液容器後儘快放入4℃±2℃冰櫃或冷室(庫)內,即為保存全血。保存期根據保存液的種類而定。
保存全血容量為標示量±10

禁忌症狀

1.嬰幼兒、老年人、慢性病虛弱、心功能不全和心力衰竭的貧血患者。
2.血容量正常而需要輸血的貧血患者。
3.由於以前的輸血或妊娠已產生白細胞或血小板凝集素或抗體的貧血患者。
4.對血漿蛋白已致敏,例如缺乏IgA而已產生抗IgA的患者,或對血漿內某種反應原敏感的患者。
5.預期需長期或反覆輸血的患者,例如地中海貧血、陣發性睡眠性血紅蛋白尿、再生障礙性貧血和白血病的貧血等。

準備方式

做好患者輸血前的準備工作,事先填寫好輸血志願書,做好交叉配血檢驗,到輸血科領血,並嚴格查對。

方法

輸注劑量

全血的輸注劑量是以血紅蛋白的增加量來衡量的。較合理的方法是,在輸血及輸血後24h,做血紅蛋白、紅細胞計數和紅細胞比容,然後據此進行劑量調整。輸血總量及間隔時間應視患者的具體情況而定,外科手術前後希望血紅蛋白達到100g/L,但某些病情穩定的慢性貧血患者,血紅蛋白達到60~80g/L就可以了,甚至50g/L仍能耐受。

輸注方法

常用的輸血途徑是靜脈內輸注。輸全血時,必須ABO血型相同,輸全血前,必須常規進行輸血前檢查,包括患者的ABO血型的正反向定型,Rh(D)血型鑑定,患者與獻血員間交叉配合試驗(鹽水、酶和抗人球蛋白三種介質)。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還應進行紅細胞不規則抗體篩選、HLA交叉配合試驗等。
輸血前,醫護人員必須嚴格檢查全血外觀,還必須認真核對患者和獻血員的姓名、性別、年齡、門診號(住院號)、ABO和Rh(D)血型、交叉配合試驗結果、血袋條形碼(編號)、血類型和血量等,且必須由兩人核對無誤,方可執行。一般情況下,血液臨輸注前,才從冷藏櫃內取出,在室溫中停留時間不得超過30min,輸注時應使用濾過器。輸注初期10~15min,或輸注最初30~50ml血液時,醫護人員必須嚴密觀察有無輸血不良反應,如果發生不良反應,需立即停止輸血,並及時給予診治,同時通知輸血科(血庫)醫師或工作人員進行必要的原因調查。

注意事項

1.全血中含有白細胞、血小板,可以使受血者產生特異性抗體,當再次輸血時,可發生輸血反應。
2.全血中含有血漿,可出現發熱、蕁麻疹等變態反應。
3.血容量正常的患者,特別是老年人或兒童等患者,輸全血應防止出現血循環超負荷。
4.嚴重大出血患者應注意新鮮全血、保存全血以及有關成分的配合使用,維持血液內環境的相對穩定。
5.血液自輸血科領取後,在室溫中放置時間不得超過30min。輸血初期10~15min或輸注最初30~50ml血液時,必須由醫護人員密切注意有無不良反應發生。
6.輸注血液時如發生不良反應,必須立即停止輸血並迅速報告負責醫師及時診治,同時通知輸血科醫師會診處理。
7.輸注血液時一般不必加溫血液,快速大量輸血時可用37℃水浴加溫。
8.輸注血液時嚴禁向血液中加入任何藥物。
9.輸血完畢,負責醫師應將輸血情況記錄在病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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