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誠信產業創新體系

全球誠信產業創新體系

誠信應該是一國採用市場成為最終檢驗經濟發展的基礎制度的前提下,最終檢驗一國私企、技術、政府、投行、法律總體協調效率的最基礎制度指標。

全球誠信產業創新體系以誠信作為一國衡量經濟發展的最基礎制度指標,對政府積極政策,協調投資銀行,健全法律體系、發展私有企業,強化市場機制,鼓勵技術創新等六大經濟發展制度要素,提供一國經濟發展具體務實可衡量的量化基礎制度指標,與可實際操作的運行體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球誠信產業創新體系
  • 屬性:私企、技術、政府
  • 性質:但隨著時間的推移是可變的
  • 特徵:私營企業
體系示意圖,體系簡介,

體系示意圖

全球誠信產業創新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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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者:誠信天下企業家聯盟

體系簡介

私企與市場:一個國家的產業結構升級的最佳方法,是在任一特定時刻,根據它當時給定的產業結構的狀況,決定比較優勢產業重點發展。讓私營企業進入具有比較優勢的產業,市場應該成為經濟的基礎制度,產品價格只能在運行良好的市場上通過競爭來決定。
技術創新:對於新技術的引進,開發中國家可以通過借鑑或採用在已開發國家已經成熟的技術,從而將它們的劣勢轉變為優勢。與之相反,發達經濟體必須在全球技術前沿上進行生產,並必須持續在研發方面進行新的投資以實現技術創新。因此,開發中國家有潛力實現高於已開發國家數倍的技術創新率。
政府與投行:然而,產業結構的升級和基礎設施的相應改善需要協調投資行為,並對由先行者產生的、無法被私營企業內部化的外部性予以補償。沒有這樣的協調問題和外部性問題的補償,經濟的發展的進展將放緩。因此,政府應主動設法緩和協調問題和外部性問題,從而促進結構轉變。
誠信與法律:健全的法律體制是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制度要素之一,一國的法律體制的健全程度依時間的推移改變改善。但一國法律制度的完善曠日耗時,若有過之成為律法主義心態,更是不能有效的促進經濟發展。誠信需要成為可以量化衡量的制度標準,私有或公眾完善的仲裁體制有必要成為一國經濟發展的重要制度要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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