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數值比較法

全數值比較法是將檢驗所得的測定值或其計算值不經修約處理而用數值的全部數字與標準規定的限度值作比較,只要越出規定的限度值(不論越出的程度大小),都判定為不符合標準要求。

用例
如某標示裝量2 ml的注射液,當其裝量測得為1.99 ml時,應將測定值1.99 ml不經修約直接與標示量2.0 ml比較,結果<2.0 ml,判定為不合格;再如某藥含量經測定後計算值為某藥標示量的89.99%,不修約直接比較的話,也低於≥90.0%限度值的要求,而判定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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