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概況
該機構全稱為“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是由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資源整合工作委員會會議研究決定成立,中國中小企業協會、中小企協之家直接領導、組織、開展和指導青年科技創新、創業、就業、實踐、及培訓活動的非營利性組織機構。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以憲法為根本活動準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依法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委員會宗旨
倡導科技創業,投身社會實踐,培養大眾創新意識,指導青年創業、就業,認真做好創新、創業、就業規劃的組織和培育工作,圍繞國家、行業以及區域的重大需求,結合自身優勢與特色,積極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同創新;針對當前高校改革整體性和系統性推進的要求,積極聯合國內外優勢力量,廣泛匯聚創新、創業、就業的要素與資源,深入推動機制體制改革,努力營造協同創新、創業、就業的環境和氛圍,為青年創新、創業、就業提供堅實可靠的平台。
委員會工作目標
加強青年與社會之間的聯繫,開拓社會就業實踐領域、提高青年社會就業實踐能力和開拓進取的精神;加強青年創業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培養、激發青年的創業熱情、引導青年創業就業心理的健康發展,提供青年創業資金支持;通過搭建創業就業信息平台,充分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連線校園與社會,溝通青年和市場,服務青年創業創新實踐;通過科技創業活動,激發和培養廣大青年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通過組織創業活動,激發青年的創業創新潛能,增強青年市場競爭和人才競爭意識,提高青年的創業、就業的技能和水平。
使命:
“讓更多青年領袖崛起並參與多樣化社會責任”。
青年是社會的中間力量,他們的崛起,決定著社會的穩定和繁榮。
委員會工作範圍
開展全國青年創新、創業、就業服務工作,關注全國青年創新、創業、就業狀況,以本委會為依託通過內部交流與外部溝通,引導全國青年樹立正確的創業觀、擇業觀;
開展組織座談、研討、調查和講座等活動,開展組織不同規格的供需見面會,為推動高校青年學生、企業以及人才、用人單位和育人單位之間的雙向交流;
開展全國青年創業就業的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設立相關研究課題和研究項目;
開展全國青年創業就業教育信息化建設試點,交流工作經驗,協調推進全國青年創業就業教育信息化建設,促進高校與企業的緊密合作;
承辦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的相關計畫、活動、工程和項目論證與實施,提供決策諮詢服務,為青年的創業就業信息化工作提供指導;
開展創業就業國際交流與合作;
委員會基本任務
承辦全國各項科技創新、創業和就業實踐活動的宣傳、組織、服務、總結報導等具體工作;主要完成全國、各省區、青年科技類、創業類比賽的任務。
全創委將致力於攜手全國青年創業就業組織、機構,實現資源共享、戰略聯盟,活動共參與、共分享,帶領全國青年創新、創造、創業,共同邁向成功。
委員會渠道
目前,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在全國直接或間接合作企業達20餘萬家,分布全國各個地區;在全國直接合作孵化園達400餘家;在全國合作天使投資人達2000多位;合作投資機構包括外資機構達45家,國內機構307家;活動主辦協辦單位達300餘家;專業投資顧問30位,全天候提供創業諮詢服務。
委員會章程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 章程
第一章、概述
第一條 本會中文名稱: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資源整合工作委員會中小企業之家---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
第二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是由各地創業指導中心、創業培訓教育機構、創業諮詢服務機構、融資機構、理論研究機構和創業成功企業家、專家學者等人士自願組成的全國性的專業社會群體。
第三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遵循中小企協之家為就業創業服務的宗旨,努力搭建專業化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和推動中小企業發展的服務平台,為擴大就業、穩定就業、減少失業提供服務。
第四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屬中小企協之家下屬專業委員會。
第五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接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六條 總部設在上海。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一條 組織開展創業就業理論和實踐問題研究;
第二條 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國家鼓勵創業的相關政策,營造鼓勵創業、支持創業帶動就業的社會氛圍;
第三條 組織創業相關技術開發工作,並將技術成果進行發布和市場推廣,推動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和創業諮詢體系的逐步完善;
第四條 與相關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科研組織、知名企業等機構實施合作項目,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業服務活動;
第五條 組織開展表彰論壇和競賽等活動,以會促經驗交流,以賽促技術提高;
第六條 組織國際交流,發展同國外創業服務諮詢機構和有關國際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
第七條 為會員提供政策培訓、技術指導、信息諮詢等服務;
第八條 承辦配合協會內其他工作及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一條 會員組成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會員由單位會員及個人會員組成:
1、單位會員:地方創業指導中心、創業培訓教育機構、創業諮詢服務機構、融資機構、理論研究機構、以及致力於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和服務中小企業發展和相關組織機構。
2、個人會員:創業成功的企業家、創業培訓教師、創業諮詢指導師、創業政策理論研究工作者、創業主管部門負責人、以及創業個人。
第二條 會員入會程式
1、填寫並提交入會申請;
2、經理事會討論通過,情況特殊的可由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第三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1、參加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並優先取得服務和幫助;
2、向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推薦會員;
3、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4、其他符合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章程的權利。
第四條 會員應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章程;
2、維護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合法權利;
3、完成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交辦的任務;
4、按規定繳納會費;
5、向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和信息。
第五條 理事會的職權
1、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常務理事;
3、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7、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六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主任行使下列職權
1、領導專委會工作;
2、召集和主持理事會;
3、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決議的執行情況;
4、決定重大工作事宜。
第七條 全國青年創業就業工作委員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在主任的領導下,主持日常工作,組織制定和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2、協調各有關方面的工作關係;
3、執行規章制度和實施各項工作;
4、提出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建議;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