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發票管理的基本法規。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於1986年8月19日頒發。共20條,自1986年10月1日起執行。該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是: 規定發票由稅務機關統一管理。
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發票管理的基本法規。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於1986年8月19日頒發。共20條,自1986年10月1日起執行。該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是: 規定發票由稅務機關統一管理。
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是我國發票管理的基本法規。財政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製定,於1986年8月19日頒發。共20條,自1986年10月1...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是為加強發票管理和財務監督,保障國家稅收收入,維護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制定。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於2011年2月14日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根據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37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
2011年2月1日由國家稅務總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規定,發布的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具體史實的細則。全文共七章三十八條。本實施細則自2011...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是2011年中國稅務出版社出版的圖書,全書總計65頁。...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發票一直由稅務部門管理,但沒有制定全國統一的管理辦法。1986年8月財政部頒發《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除涉外單位外,自同年10月1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2010修訂)是國務院於2010年12月20日發布,自1993年12月23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為了加強稅收管理和財務監督,保護合法經營,根據《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和《國家稅務局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發票管理暫行規定》,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
《北京市發票管理暫行辦法》在1989.05.03由北京市人民政府頒布。...... 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暫行條例》和《全國發票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本市具體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 第四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
四川省發票管理實施辦法由1988年2月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5月14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修改,1992年5月25日四川省稅務局重新發布...
(1993年12月12日國務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財政部令第6號發布;根據2010年12月20日《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國務院令第587...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10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經2010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2011年2月14日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公布 根據2014年12月27日《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的決定》修正。...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稅控系統業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在1995.12.19由國家稅務總局頒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