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21-2030)

2019年5月,《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21年—2030年)》第一次編寫組討論會在天津召開。較《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14年—2020年)》,新《規劃》涵蓋領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21-2030)
  •  發布時間:2019年5月
編寫背景,發展歷程,

編寫背景

根據自然資源部2019年工作要求,新《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目前的《規劃》主要為海洋動力環境觀測內容,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自然資源部被賦予建設和管理國家全球海洋立體觀測網,組織開展海洋科學調查與勘測、開展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等職責,新《規劃》將整合觀測、監測、調查,形成三位一體業務布局。

發展歷程

2019年5月,《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21年—2030年)》第一次編寫組討論會在天津召開。較《全國海洋觀測網規劃(2014年—2020年)》,新《規劃》涵蓋領域更廣、範圍更大。
討論會上,來自自然資源部北海局、東海局、南海局、國家海洋技術中心、國家海洋信息中心等10餘家單位的編寫人員,深入討論了全國海洋觀測網的基本構成、海洋生態預警內涵、新《規劃》編寫計畫,並提出了修改意見。與會人員一致認為:生態預警監測是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組成部分,應納入海洋觀測網體系。海洋觀測網建設要以保障國家安全、重要經濟活動為目標,進一步明確海洋生態預警監測的內涵,增加原位線上、航空遙感等監測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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